拟对义乌市靓迪饰品厂年产3540吨饰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对义乌市靓迪饰品厂年产3540吨饰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靓迪饰品厂年产3540吨饰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义亭镇姑塘工业区 (略) 165号(现有厂区内) | (略) 靓迪饰品厂 | 项目总投资*元,在原有厂房建筑面积技改扩建6条电镀生产线(电镀槽容63m3)、3条水性喷漆线,1条做古线,现有表面涂装采用水性漆替代部分油性漆,并淘汰现有生物质锅炉,技改新增一台4t/h的天然气锅炉。技改后全厂电镀生产线17条(镀槽容积共计132.81m3),喷漆线15条,做古线5条,酸洗除油处理线2条,可形成年产3540吨饰品的生产能力。 | 公众调查及公示期间均未有反对意见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电镀废水、喷淋塔废水、做古废水、水帘废水、污泥干燥废水等生产废水根据废水性质按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等分质收集,然后通过架空明管,排入不同的废水收集单元,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经中水回用系统后处理回用于生产,部分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 2、废气:酸雾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处理后、含氰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氧化喷淋处理后,分别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涂装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泥烘干废气通过碱氧化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国内领先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高空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设备隔声减震;采用建筑物隔声。 4、固废:电镀污泥、废滤芯、废槽渣和槽液、漆渣、沾有危化品废包装桶(袋)、废活性炭、废膜组件、废过滤介质等属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水性漆包装桶未鉴定之前按照危废管理;一般包装废料收集后,实行资源化再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3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3 (略) 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靓迪饰品厂年产3540吨饰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义亭镇姑塘工业区 (略) 165号(现有厂区内) | (略) 靓迪饰品厂 | 项目总投资*元,在原有厂房建筑面积技改扩建6条电镀生产线(电镀槽容63m3)、3条水性喷漆线,1条做古线,现有表面涂装采用水性漆替代部分油性漆,并淘汰现有生物质锅炉,技改新增一台4t/h的天然气锅炉。技改后全厂电镀生产线17条(镀槽容积共计132.81m3),喷漆线15条,做古线5条,酸洗除油处理线2条,可形成年产3540吨饰品的生产能力。 | 公众调查及公示期间均未有反对意见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电镀废水、喷淋塔废水、做古废水、水帘废水、污泥干燥废水等生产废水根据废水性质按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等分质收集,然后通过架空明管,排入不同的废水收集单元,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经中水回用系统后处理回用于生产,部分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 2、废气:酸雾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处理后、含氰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氧化喷淋处理后,分别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涂装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泥烘干废气通过碱氧化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国内领先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高空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设备隔声减震;采用建筑物隔声。 4、固废:电镀污泥、废滤芯、废槽渣和槽液、漆渣、沾有危化品废包装桶(袋)、废活性炭、废膜组件、废过滤介质等属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水性漆包装桶未鉴定之前按照危废管理;一般包装废料收集后,实行资源化再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3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3 (略) 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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