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5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年综合利用废SCR脱硝催化剂20000吨及生产SCR脱硝催化剂3000立方米技术改造项目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5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年综合利用废SCR脱硝催化剂20000吨及生产SCR脱硝催化剂3000立方米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年综合利用废SCR脱硝催化剂*吨及生产SCR脱硝催化剂3000立方米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年综合利用废SCR脱硝催化剂*吨及生产SCR脱硝催化剂3000立方米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大龙经济开发区 | (略) (略) | 贵州 (略) | 由于现有项目原料废SCR脱硝催化剂的来源不足,导致已批复的无害化处置线和再生工艺线出现部分闲置产能。为解决实际情况及利用闲置产能,并 (略) 场行情与产品特性, (略) (略) 决定增资扩产,对“年综合利用废SCR脱硝催化剂*吨及生产SCR脱硝催化剂3000立方米项目”进行技改,增加危险废物处置类别。本次技改工程维持原处理废料总量*吨/年不变,减少废SCR烟气脱硝催化剂年处置量,由原来*吨缩减至7000吨/年,增加大修渣、炭渣、含镍废物、废三元催化剂、贵金属废料等类别的处置,处理量为*吨/年。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50.*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54%。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和裸露场地产生的风蚀扬尘等,主要采取设置围挡、道路洒水等措施,保证施工废气颗粒物浓度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要求。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园区生 (略) ,施工单位设置的临时生产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标准。 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设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由专人负责收集后分类存放,定时清运,对外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二、运营期 1、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生产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各个生产线的酸性废水、含盐废水等,生产废水除直接回用于生产线内的均收集后进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一车间,不外排,生产水重复利用率达99%以上。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处理后全部回用到一车间补水。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10m3/h,处理工艺为“调节PH+混凝+沉淀”。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水系统收集各生活设施排出的生活污水后接入园区生 (略) 。 加强管理,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跑冒漏滴”控制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站、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化学品罐区,其基础防渗须满足等效黏土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车间内的危废暂存间采用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简单防渗区包括办公区域、门卫室、消防泵房等,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厂区内已设置了ZK1、ZK2和ZK3三个地下水监测井,按照监测方案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发现水质异常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 2、运营期噪声影响分析及措施 项目声源主要有各类机械设备运转、振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噪声;各类风机、风管、高压气流运动以及烟气运动对流过程产生的气动噪声;变压器以及其他电气设备磁场交变振荡运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等。噪声治理的主要措施有:采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入口处设消声器;基础减振、水泵放置在水泵房内,墙面采用吸声材料;加强厂房密闭等。采取上述措施,可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保护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3、运营期大气影响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共设有8个有组织排放口。 一车间设置有2个排放口,卸料、球磨等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1排放;大修渣及炭渣加酸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DA002排放。 二车间设置有4个排放口,筛分、球磨等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3排放,焙烧废气和中频炉烟气采用“二燃室+急冷+布袋除尘+二级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DA004排放;酸浸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DA005排放;铬铁球中频熔炼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6排放。 三车间设置有2个排放口,氯化浸出、除钯废气等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DA007排放;贵金属精炼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DA008排放。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不超过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危险废物处置等生产线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含金电镀污泥处理生产线产生的盐酸除杂沉降渣、硫酸除杂沉降渣;铬铁球生产线的除尘灰属于危险废物,直接回生产线中。一般固体废物:废镍催化剂处置生产线筛下物;废三元催化剂预处置生产线剪切废物及磁选废弃物;铂精炼生产线滤渣及钯络合物;钯精炼生产线滤渣;铑精炼生产线滤渣;含银电镀污泥处置生产线溶银滤渣;铬铁球生产线炉渣、浇口铸条及淬火渣;废电解铝大修渣处理生产线和炭渣处理生产线产生的二次除杂压滤渣。其中,废镍催化剂处置生产线筛下物、废三元催化剂预处理生产线剪切废物及磁选废弃物、含银电镀污泥处置生产线溶银滤渣、铬铁球生产线冶炼炉渣及淬火渣、废电解铝大修渣处理生产线和炭渣处理生产线产生的二次除杂压滤渣外售,其余一般固体废物回生产线中。除上述列举的固体废物外,其余危险废物处置生产线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待鉴定废物,在明确其性质以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全厂产生的生活垃圾均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5、运营期风险防范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各类废催化剂原料中的危险物质;危险化学品(如浓硫酸、盐酸、氨水、硝酸等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排放烟气中的HCL、二噁英、氨、二氧化氮等;机修车间产生的废机油等。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IV级、地表水风险潜势为IV+、地下水风险潜势为III,大气及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一)生产中需对回转窑系统内的各个设备及管道进行定时巡查,严密监控在线监控系统中各污染物的指标,若出现异常,及时停产并对烟气净化系统进行检修。 (二)厂区污水处理站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应做好重点防渗;在罐区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积不低于罐区内最大罐体有效容积;氨水贮存区围堰容积不低于氨水贮存区内最大贮存桶容积。 (三)厂区内设有排污沟和2座容积100m3的事故水池,新建1座1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状况下装置泄漏的废水需确保可沿排污沟自流进入事故池,保证事故废水不外排。 (四)本项目实施后,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预案。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评估意见 | 〔2024〕书102号关于对《年综合利用废SCR脱硝催化剂*吨及生产SCR脱硝催化剂3000立方米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年综合利用废SCR脱硝催化剂*吨及生产SCR脱硝催化剂3000立方米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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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略) 南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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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年综合利用废SCR脱硝催化剂*吨及生产SCR脱硝催化剂3000立方米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大龙经济开发区 | (略) (略) | 贵州 (略) | 由于现有项目原料废SCR脱硝催化剂的来源不足,导致已批复的无害化处置线和再生工艺线出现部分闲置产能。为解决实际情况及利用闲置产能,并 (略) 场行情与产品特性, (略) (略) 决定增资扩产,对“年综合利用废SCR脱硝催化剂*吨及生产SCR脱硝催化剂3000立方米项目”进行技改,增加危险废物处置类别。本次技改工程维持原处理废料总量*吨/年不变,减少废SCR烟气脱硝催化剂年处置量,由原来*吨缩减至7000吨/年,增加大修渣、炭渣、含镍废物、废三元催化剂、贵金属废料等类别的处置,处理量为*吨/年。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50.*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54%。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和裸露场地产生的风蚀扬尘等,主要采取设置围挡、道路洒水等措施,保证施工废气颗粒物浓度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要求。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园区生 (略) ,施工单位设置的临时生产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标准。 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设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由专人负责收集后分类存放,定时清运,对外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二、运营期 1、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生产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各个生产线的酸性废水、含盐废水等,生产废水除直接回用于生产线内的均收集后进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一车间,不外排,生产水重复利用率达99%以上。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处理后全部回用到一车间补水。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10m3/h,处理工艺为“调节PH+混凝+沉淀”。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水系统收集各生活设施排出的生活污水后接入园区生 (略) 。 加强管理,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跑冒漏滴”控制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站、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化学品罐区,其基础防渗须满足等效黏土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车间内的危废暂存间采用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简单防渗区包括办公区域、门卫室、消防泵房等,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厂区内已设置了ZK1、ZK2和ZK3三个地下水监测井,按照监测方案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发现水质异常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 2、运营期噪声影响分析及措施 项目声源主要有各类机械设备运转、振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噪声;各类风机、风管、高压气流运动以及烟气运动对流过程产生的气动噪声;变压器以及其他电气设备磁场交变振荡运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等。噪声治理的主要措施有:采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入口处设消声器;基础减振、水泵放置在水泵房内,墙面采用吸声材料;加强厂房密闭等。采取上述措施,可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保护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3、运营期大气影响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共设有8个有组织排放口。 一车间设置有2个排放口,卸料、球磨等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1排放;大修渣及炭渣加酸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DA002排放。 二车间设置有4个排放口,筛分、球磨等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3排放,焙烧废气和中频炉烟气采用“二燃室+急冷+布袋除尘+二级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DA004排放;酸浸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DA005排放;铬铁球中频熔炼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6排放。 三车间设置有2个排放口,氯化浸出、除钯废气等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DA007排放;贵金属精炼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DA008排放。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不超过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危险废物处置等生产线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含金电镀污泥处理生产线产生的盐酸除杂沉降渣、硫酸除杂沉降渣;铬铁球生产线的除尘灰属于危险废物,直接回生产线中。一般固体废物:废镍催化剂处置生产线筛下物;废三元催化剂预处置生产线剪切废物及磁选废弃物;铂精炼生产线滤渣及钯络合物;钯精炼生产线滤渣;铑精炼生产线滤渣;含银电镀污泥处置生产线溶银滤渣;铬铁球生产线炉渣、浇口铸条及淬火渣;废电解铝大修渣处理生产线和炭渣处理生产线产生的二次除杂压滤渣。其中,废镍催化剂处置生产线筛下物、废三元催化剂预处理生产线剪切废物及磁选废弃物、含银电镀污泥处置生产线溶银滤渣、铬铁球生产线冶炼炉渣及淬火渣、废电解铝大修渣处理生产线和炭渣处理生产线产生的二次除杂压滤渣外售,其余一般固体废物回生产线中。除上述列举的固体废物外,其余危险废物处置生产线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待鉴定废物,在明确其性质以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全厂产生的生活垃圾均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5、运营期风险防范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各类废催化剂原料中的危险物质;危险化学品(如浓硫酸、盐酸、氨水、硝酸等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排放烟气中的HCL、二噁英、氨、二氧化氮等;机修车间产生的废机油等。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IV级、地表水风险潜势为IV+、地下水风险潜势为III,大气及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一)生产中需对回转窑系统内的各个设备及管道进行定时巡查,严密监控在线监控系统中各污染物的指标,若出现异常,及时停产并对烟气净化系统进行检修。 (二)厂区污水处理站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应做好重点防渗;在罐区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积不低于罐区内最大罐体有效容积;氨水贮存区围堰容积不低于氨水贮存区内最大贮存桶容积。 (三)厂区内设有排污沟和2座容积100m3的事故水池,新建1座1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状况下装置泄漏的废水需确保可沿排污沟自流进入事故池,保证事故废水不外排。 (四)本项目实施后,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预案。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评估意见 | 〔2024〕书102号关于对《年综合利用废SCR脱硝催化剂*吨及生产SCR脱硝催化剂3000立方米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pdf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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