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林陶亥镇中心卫生院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纳林陶亥镇中心卫生院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信息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纳林陶亥镇镇区(满赖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3527.94 ㎡,总建筑面积 2570.43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门诊楼一栋,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设备购置及室外硬化、绿化、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
建设时间:2024年5月——2025年12月
项目投资:*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当地群众对重大工程项目预期排放废水、废气、噪音等污染影响有无质疑;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治安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的交通风险;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等风险因素。
三、主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严格依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加强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严 (略) 施工交通管理规定,落实各项交通疏导工作,强化施工车辆安全行驶教育;严格依法、依规、按章施工,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监理制度;成立社会稳定风险协调部门,对突发性事件及时作出反应和传达,提高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速度和能力。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
公示日期: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21日
建设单位:纳林陶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苗艳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纳林陶亥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地点:纳林陶亥镇镇区(满赖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3527.94 ㎡,总建筑面积 2570.43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门诊楼一栋,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设备购置及室外硬化、绿化、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
建设时间:2024年5月——2025年12月
项目投资:*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当地群众对重大工程项目预期排放废水、废气、噪音等污染影响有无质疑;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治安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的交通风险;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等风险因素。
三、主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严格依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加强流动人口的教育与管理,参加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备案;严 (略) 施工交通管理规定,落实各项交通疏导工作,强化施工车辆安全行驶教育;严格依法、依规、按章施工,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监理制度;成立社会稳定风险协调部门,对突发性事件及时作出反应和传达,提高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速度和能力。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建设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
公示日期: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21日
建设单位:纳林陶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苗艳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纳林陶亥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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