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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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夏格庄镇S310省道以北、夏格庄轻轨站以东、通堤
建设单位: 青岛文锦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4年05月22日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m2(约330亩),规划建筑面积*.8m2。项目拟投资*万元,建设3座1层生产车间,2座6层生产车间等。主要工艺包括机加工、热镀锌、喷粉、喷漆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1)扬尘 项目施工扬尘来源于建筑基础、土方挖掘填埋、物料运输和材料堆放等无组织排放源。在无任何防尘措施、有风且起尘的情况下,施工现场扬尘将对下风向150m范围内产生影响;而在有防尘措施的情况下,污染范围降至50m范围内;由此可见,在施工区域围墙到防尘污染的良好效果。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如下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对外围有影响的方向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 侧必须设置能够有效抑 (略) 或防尘布,缩小施工现场扬尘扩散范围。根据有关资 料调查,当有围栏时,在同等条件下施工造成的影响距离颗粒物可减少40%,汽车尾气可减少30%。 ②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 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并将土石方及时外运到指定地点,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 ③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使其保持一定 (略) 面清洁,减小起尘量,施工便道应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起尘量。 ④施工场地四周应设置硬质连续围挡,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或喷洒覆盖剂,防止扬尘的扩散。 ⑤运输车辆减速行驶,在运土方和水泥、砂石等时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采取 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如用苫布)。严禁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它防护措施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散装货物运 (略) 行驶。 ⑥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对于施工作业中的大型构件和大量物资及弃土的运输,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以缓解交通压力。 ⑦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水泥、黄沙等的装卸作业。 ⑧建筑工地必须严格按照工地砂土覆盖率、施工现场围挡率、 (略) 面硬化率、拆除工程洒水率、驶离工地车辆封闭与车轮冲洗率等五个 100%的要求控制扬尘污染。 (2)机械和运输设备尾气 施工机械废气主要为燃油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无组织排放,由于项目工程量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在采取一定措施后,施工期对大气的影响很小,而且这种影响是暂时和短暂的,在施工结束后就可以消除。 2、噪声 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为施工机械作业、车辆运输噪声、设备安装等产生的噪声。施工噪声可近似视为点声源处理,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估算出离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以上计算结果表明,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30m以外地方符合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施工。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西北向约 290m的堤西村,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带来大的噪声污染。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本项目距离敏感目标较远,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3、废水 施工期用 (略) 面用水、土石方喷洒用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用水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废水只含有少量泥沙,不含其他污染物,经沉淀后,可重复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包括开挖的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划运输,加强管理,定点存放,对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应尽量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送至垃圾填埋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输过程中禁止洒落各种建筑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在各项环保措施得到切实实施的情况下,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且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及长远影响。 (二)营运期 废气: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入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气筒排放; 热镀锌锌锅周围全封闭,锌烟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调漆+喷漆+烘干+固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喷粉在喷粉室进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两级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热镀锌天然气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喷漆烘干、喷粉固化使用的天然气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接入活性炭净化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酸雾净化塔废水与经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水洗废水全部回用于盐酸配制,冷却水及钢化玻璃生产线磨边水循环使用,喷淋塔废水回用于助镀,助镀液经除铁再生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钝化槽内定期补充钝化液;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姜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固废:项目废酸液直接由委托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派罐车通过管道从酸洗槽内抽至罐车内运走,不在厂区暂存。 废包装物、废槽渣、锌浮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锌灰、污泥、 除漆雾废水、漆渣、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148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夏格庄镇S310省道以北、夏格庄轻轨站以东、通堤
建设单位: 青岛文锦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4年05月22日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m2(约330亩),规划建筑面积*.8m2。项目拟投资*万元,建设3座1层生产车间,2座6层生产车间等。主要工艺包括机加工、热镀锌、喷粉、喷漆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1)扬尘 项目施工扬尘来源于建筑基础、土方挖掘填埋、物料运输和材料堆放等无组织排放源。在无任何防尘措施、有风且起尘的情况下,施工现场扬尘将对下风向150m范围内产生影响;而在有防尘措施的情况下,污染范围降至50m范围内;由此可见,在施工区域围墙到防尘污染的良好效果。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如下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现场对外围有影响的方向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 侧必须设置能够有效抑 (略) 或防尘布,缩小施工现场扬尘扩散范围。根据有关资 料调查,当有围栏时,在同等条件下施工造成的影响距离颗粒物可减少40%,汽车尾气可减少30%。 ②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 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并将土石方及时外运到指定地点,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 ③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使其保持一定 (略) 面清洁,减小起尘量,施工便道应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起尘量。 ④施工场地四周应设置硬质连续围挡,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或喷洒覆盖剂,防止扬尘的扩散。 ⑤运输车辆减速行驶,在运土方和水泥、砂石等时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采取 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如用苫布)。严禁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它防护措施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散装货物运 (略) 行驶。 ⑥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对于施工作业中的大型构件和大量物资及弃土的运输,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以缓解交通压力。 ⑦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水泥、黄沙等的装卸作业。 ⑧建筑工地必须严格按照工地砂土覆盖率、施工现场围挡率、 (略) 面硬化率、拆除工程洒水率、驶离工地车辆封闭与车轮冲洗率等五个 100%的要求控制扬尘污染。 (2)机械和运输设备尾气 施工机械废气主要为燃油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无组织排放,由于项目工程量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在采取一定措施后,施工期对大气的影响很小,而且这种影响是暂时和短暂的,在施工结束后就可以消除。 2、噪声 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为施工机械作业、车辆运输噪声、设备安装等产生的噪声。施工噪声可近似视为点声源处理,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估算出离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以上计算结果表明,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30m以外地方符合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施工。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西北向约 290m的堤西村,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带来大的噪声污染。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本项目距离敏感目标较远,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3、废水 施工期用 (略) 面用水、土石方喷洒用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用水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废水只含有少量泥沙,不含其他污染物,经沉淀后,可重复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包括开挖的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划运输,加强管理,定点存放,对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应尽量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送至垃圾填埋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输过程中禁止洒落各种建筑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在各项环保措施得到切实实施的情况下,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且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及长远影响。 (二)营运期 废气: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入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气筒排放; 热镀锌锌锅周围全封闭,锌烟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调漆+喷漆+烘干+固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喷粉在喷粉室进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引至两级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热镀锌天然气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喷漆烘干、喷粉固化使用的天然气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接入活性炭净化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酸雾净化塔废水与经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水洗废水全部回用于盐酸配制,冷却水及钢化玻璃生产线磨边水循环使用,喷淋塔废水回用于助镀,助镀液经除铁再生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钝化槽内定期补充钝化液;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姜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固废:项目废酸液直接由委托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派罐车通过管道从酸洗槽内抽至罐车内运走,不在厂区暂存。 废包装物、废槽渣、锌浮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锌灰、污泥、 除漆雾废水、漆渣、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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