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YXTC20124-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关于YXTC20124-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YXTC(2012)4-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经办科室: 红塔区规划中心、国土空间规划股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6日- 2024年5月24日
公示地点: (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略)
(略) 址: http://**
公示组织单位: (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 *
公示稿:
(略) 红塔区土地储备中心:
经核实,YXTC(2012)4-4号地块在《 (略) 高铁海绵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控规》)中的B-03-20、B-03-22、B-03-23地块范围内。根据《控规》、《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和相关规划管理法规政策技术规范的规定,YXTC(2012)4-4号地块的规划条件如下:
一、用地位置
地 (略) 红塔区高铁 (略) (略) 延长线交叉口西南侧。
二、用地性质和面积
总用地总面积5451.91平方米,为《控规》中的B-03-20、B-03-22、B-03-23地块。其中B-03-20地块为水域(E1),用地面积733.11平方米;B-03-22地块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582.62平方米、B-03-23地块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4136.18平方米(最终地块面积以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三、用地使用强度
(一)B-03-23地块商业用地使用强度:
1、容积率:不大于3.0。
2、建筑密度:不大于35%。
3、绿地率:不小于25%。
4、建筑限高:不超过54米。
(二)B-03-22地块公园绿地使用强度:
绿地率:不小于65%
四、建筑总平面布局及建筑设计要求
(一)建筑总平面布置应满足场地内外的消防、日照、采光、通风、环保、防灾、视觉卫生和安全防护等方面要求。
(二)内外交通组织:机动车出入口宜设置在地块西侧最远端, (略) (略) 口并符合相关规定,合理组织地块内部交通。
(三)地块内建筑退让除应符合《控规》中基本退让距离外,还应符合《技术规定》。地块内建筑间距除满足日照要求外,还应符合《技术规定》。
(四)建筑体量、建筑面宽及建筑景观风貌应按《控规》城市设计导引要求、《技术规定》中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的规定以及《 (略) 中心城区建筑风貌导则》的导引要求进行设计,与周围环境协调。
(五)建筑设计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符合住建部门对绿色建筑的设计审查要求。
(六)严格按抗震标准进行设计,满足防灾避险应急疏散要求。
(七)为便于决策时进行比选,规划设计方案报审时应提供不少于两套建筑外观设计效果方案。
五、配套设施要求
(一) (略) 建设指标进行专项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确定海绵工程措施和建设规模,落实《控规》和《 (略) 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以及《 (略) 建设评价标准》的各项要求。
1、 (略) 建设强制性指标
B-03-22地块年径流控制率不小于90%,单位面积控制容积不小于187m3/h㎡,SS去除率不小于51%,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不小于5%;B-03-23地块年径流控制率不小于86%,单位面积控制容积不小于100m3/h㎡,SS去除率不小于43%,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不小于4%。
2、 (略) 建设指导性指标
B-03-22下凹式绿地率不小于25%,透水铺装率不小于20%;B-03-23下凹式绿地率不小于40%;绿色屋顶率不小于10%,透水铺装率不小于35%;。
(二)按以下要求配建设停车设施
1、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不低于0.6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2、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不低于2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3、配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应符合《技术规定》。
4、地块配建的充电设施,应满足《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按法规政策规定、有关专项规划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配套建设安全防卫设施、无障碍设施、节水节能及雨水收集设施、环保设施、供配电设施、网络光纤设施、燃气管道设施、人防工程、夜景灯光亮化等设施。
六、鼓励与周边地块合并开发建设,最终方案以相关决策会议审定为准。
七、时效性规定
本规划条件自出具之日起满一年未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自行失效;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附件:
一、YXTC(2012)4-4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二、 (略) 高铁海绵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用地规划图
三、 (略) 高铁海绵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3图则
(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6日
YXTC(2012)4-4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略) 高铁海绵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用地规划图
(略) 高铁海绵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B-03图则
(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YXTC(2012)4-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经办科室: 红塔区规划中心、国土空间规划股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6日- 2024年5月24日
公示地点: (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略)
(略) 址: http://**
公示组织单位: (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 *
公示稿:
(略) 红塔区土地储备中心:
经核实,YXTC(2012)4-4号地块在《 (略) 高铁海绵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控规》)中的B-03-20、B-03-22、B-03-23地块范围内。根据《控规》、《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和相关规划管理法规政策技术规范的规定,YXTC(2012)4-4号地块的规划条件如下:
一、用地位置
地 (略) 红塔区高铁 (略) (略) 延长线交叉口西南侧。
二、用地性质和面积
总用地总面积5451.91平方米,为《控规》中的B-03-20、B-03-22、B-03-23地块。其中B-03-20地块为水域(E1),用地面积733.11平方米;B-03-22地块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582.62平方米、B-03-23地块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4136.18平方米(最终地块面积以不动产权登记为准)。
三、用地使用强度
(一)B-03-23地块商业用地使用强度:
1、容积率:不大于3.0。
2、建筑密度:不大于35%。
3、绿地率:不小于25%。
4、建筑限高:不超过54米。
(二)B-03-22地块公园绿地使用强度:
绿地率:不小于65%
四、建筑总平面布局及建筑设计要求
(一)建筑总平面布置应满足场地内外的消防、日照、采光、通风、环保、防灾、视觉卫生和安全防护等方面要求。
(二)内外交通组织:机动车出入口宜设置在地块西侧最远端, (略) (略) 口并符合相关规定,合理组织地块内部交通。
(三)地块内建筑退让除应符合《控规》中基本退让距离外,还应符合《技术规定》。地块内建筑间距除满足日照要求外,还应符合《技术规定》。
(四)建筑体量、建筑面宽及建筑景观风貌应按《控规》城市设计导引要求、《技术规定》中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的规定以及《 (略) 中心城区建筑风貌导则》的导引要求进行设计,与周围环境协调。
(五)建筑设计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符合住建部门对绿色建筑的设计审查要求。
(六)严格按抗震标准进行设计,满足防灾避险应急疏散要求。
(七)为便于决策时进行比选,规划设计方案报审时应提供不少于两套建筑外观设计效果方案。
五、配套设施要求
(一) (略) 建设指标进行专项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确定海绵工程措施和建设规模,落实《控规》和《 (略) 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以及《 (略) 建设评价标准》的各项要求。
1、 (略) 建设强制性指标
B-03-22地块年径流控制率不小于90%,单位面积控制容积不小于187m3/h㎡,SS去除率不小于51%,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不小于5%;B-03-23地块年径流控制率不小于86%,单位面积控制容积不小于100m3/h㎡,SS去除率不小于43%,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不小于4%。
2、 (略) 建设指导性指标
B-03-22下凹式绿地率不小于25%,透水铺装率不小于20%;B-03-23下凹式绿地率不小于40%;绿色屋顶率不小于10%,透水铺装率不小于35%;。
(二)按以下要求配建设停车设施
1、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不低于0.6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2、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不低于2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3、配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应符合《技术规定》。
4、地块配建的充电设施,应满足《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按法规政策规定、有关专项规划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配套建设安全防卫设施、无障碍设施、节水节能及雨水收集设施、环保设施、供配电设施、网络光纤设施、燃气管道设施、人防工程、夜景灯光亮化等设施。
六、鼓励与周边地块合并开发建设,最终方案以相关决策会议审定为准。
七、时效性规定
本规划条件自出具之日起满一年未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自行失效;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附件:
一、YXTC(2012)4-4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二、 (略) 高铁海绵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用地规划图
三、 (略) 高铁海绵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03图则
(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6日
YXTC(2012)4-4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略) 高铁海绵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用地规划图
(略) 高铁海绵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B-03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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