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16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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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5月16日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武都区禽类养殖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

(略) 武都区

(略)

甘肃 (略)

(略) 武都区禽类养殖屠宰加工厂项目

建设用地2551.02m2,规划建设一条屠宰*只禽类的屠宰生产线,主要建设待宰间、屠宰加工车间、冷藏库、污水处理站、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总投资为549.*元,其中环保投资165.*元,占总投资的30.15%。

(1)废气影响

①待宰间恶臭废气:项目待宰间为封闭式车间,均采用机械通风以保证卫生和生产要求,车间内粪便采用干清粪方式进行日产日清,待宰间内恶臭气体通过定期喷洒化学除臭剂进行除臭;②屠宰车间恶臭废气:屠宰车间为密闭式车间,均采用机械通风以保证卫生和生产要求,密闭车间内废气集中收集经生物除臭技术生物过滤法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污水处理站恶臭:项目对污水站各池体以及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臭气负压收集后经生物过滤技术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④化制废气:无害化处理过程在全封闭设备中进行,化制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过集中收集气体后经复合除臭技术(生物过滤法除臭+物理除臭吸附设备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经预测,各工序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废气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等,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同生产废水一同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水力筛+气浮+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化学除磷”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浓度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污水间接排放,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地下水:厂区内各车间地面按照要求进行硬化防渗处理;防止厂房内跑冒滴漏的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企业加强生产管理,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种工艺设备、管道、阀门等完好,废水不发生渗漏,保证各废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

(3)噪声

项目运行高噪声的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安装过程中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禽类的叫声经待宰间厂房隔声衰减,以及厂区内加强绿化,种植花草树木,生态屏障,吸附部分噪声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很小可接受。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粪便、内脏内容物、无害化处理后的化制残渣和化制废油均作为有机肥原料,定期清运至当地有机肥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外售综合利用;病害动物及检疫不合格体均在厂内采用化制法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环卫指定处合理处置;

检疫过程的检疫固废、废活性炭、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储存于厂内危废暂存点处,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妥善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2024年5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武都区禽类养殖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

(略) 武都区

(略)

甘肃 (略)

(略) 武都区禽类养殖屠宰加工厂项目

建设用地2551.02m2,规划建设一条屠宰*只禽类的屠宰生产线,主要建设待宰间、屠宰加工车间、冷藏库、污水处理站、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总投资为549.*元,其中环保投资165.*元,占总投资的30.15%。

(1)废气影响

①待宰间恶臭废气:项目待宰间为封闭式车间,均采用机械通风以保证卫生和生产要求,车间内粪便采用干清粪方式进行日产日清,待宰间内恶臭气体通过定期喷洒化学除臭剂进行除臭;②屠宰车间恶臭废气:屠宰车间为密闭式车间,均采用机械通风以保证卫生和生产要求,密闭车间内废气集中收集经生物除臭技术生物过滤法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污水处理站恶臭:项目对污水站各池体以及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臭气负压收集后经生物过滤技术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④化制废气:无害化处理过程在全封闭设备中进行,化制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过集中收集气体后经复合除臭技术(生物过滤法除臭+物理除臭吸附设备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经预测,各工序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废气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等,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同生产废水一同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水力筛+气浮+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化学除磷”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浓度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污水间接排放,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地下水:厂区内各车间地面按照要求进行硬化防渗处理;防止厂房内跑冒滴漏的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企业加强生产管理,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种工艺设备、管道、阀门等完好,废水不发生渗漏,保证各废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

(3)噪声

项目运行高噪声的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安装过程中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禽类的叫声经待宰间厂房隔声衰减,以及厂区内加强绿化,种植花草树木,生态屏障,吸附部分噪声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很小可接受。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粪便、内脏内容物、无害化处理后的化制残渣和化制废油均作为有机肥原料,定期清运至当地有机肥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外售综合利用;病害动物及检疫不合格体均在厂内采用化制法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环卫指定处合理处置;

检疫过程的检疫固废、废活性炭、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储存于厂内危废暂存点处,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妥善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示期:2024年5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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