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的函
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的函
江环函〔2024〕1号
(略) 江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2024年
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自治区、 (略) 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要求,江州区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是20个行政村,已完成整治的行政村不能重复上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略) 、江州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考核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明确任务。截至目前,江州区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20个(附件1),江州区农村污水治理率22.5%,其中江州镇完成3个村,驮卢镇完成3个村,新和镇完成3个村,左州镇完成1个村,那隆镇完成1个村,濑湍镇完成1个村,罗白乡完成5个村,江南街道完成2个村,太平街道完成1个村。请各乡镇、街道办对照考核标准,选择确定今年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行政村,详见整治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2)。
二、考核标准。按照《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含农村环境整治指标解释)》执行。
三、资料收集。根据自治区、 (略) 考核验收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村需填报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基本信息表(附件3)、村民满意度调查表(附件4)、整治后的村容村貌照片等材料。请各乡镇、街道办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统筹推进村屯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填报材料,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报送2024年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村名单;附件3、附件4和整治后图片等材料先行收集待考核时再集中上报。
附件:1.江州区已完成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清单
2. (略) 江州区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分解表
3.广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基本信息表
4.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村民满意度调查表
5.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含农村环境整治指标解释)
6.广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
7.2024年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村名单
(略) 江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略) 江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3月25日印发
文件下载:
江环函〔2024〕1号
(略) 江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2024年
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自治区、 (略) 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要求,江州区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是20个行政村,已完成整治的行政村不能重复上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略) 、江州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考核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明确任务。截至目前,江州区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20个(附件1),江州区农村污水治理率22.5%,其中江州镇完成3个村,驮卢镇完成3个村,新和镇完成3个村,左州镇完成1个村,那隆镇完成1个村,濑湍镇完成1个村,罗白乡完成5个村,江南街道完成2个村,太平街道完成1个村。请各乡镇、街道办对照考核标准,选择确定今年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行政村,详见整治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2)。
二、考核标准。按照《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含农村环境整治指标解释)》执行。
三、资料收集。根据自治区、 (略) 考核验收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村需填报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基本信息表(附件3)、村民满意度调查表(附件4)、整治后的村容村貌照片等材料。请各乡镇、街道办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统筹推进村屯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填报材料,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报送2024年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村名单;附件3、附件4和整治后图片等材料先行收集待考核时再集中上报。
附件:1.江州区已完成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清单
2. (略) 江州区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分解表
3.广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基本信息表
4.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村民满意度调查表
5.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含农村环境整治指标解释)
6.广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
7.2024年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村名单
(略) 江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略) 江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3月25日印发
文件下载: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