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奕创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改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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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奕创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改建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奕创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麻涌镇广麻大道126 号62 号楼101 室、35 号楼201 室
建设单位 东莞奕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溢丰华创 (略)
项目概况 东莞奕创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改建项目(以下简称“改建项目”)位于 (略) 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62号楼101室(豪丰基地厂房内部编号为C01栋101室)(东经113度33分19.960秒,北纬23度03分40.350秒)、35号楼201室(豪丰基地厂房内部编号为D20栋201室)(东经113度33分11.703秒,北纬23度03分51.848秒)。项目占地面积3967.51m2(其中62号楼101室占地面积为1543.43m2,35号楼201室占地面积为2424.08m2),建筑面积 6067.94m2(其中62号楼101室建筑面积为 3643.86m2,35号楼201室建筑面积为2424.08m2)。项目改建后C01厂房共设置连续单面镀银生产线1条、连续镀银生产线1条、连续镀镍生产线1条、连续镀铜锡生产线2条,连续镀镍银锡线2条,连续镀铜镍银锡线2条、D20厂房共设置连续镀镍金锡线2条、连续镀镍铟锡线1条、连续镀镍金铂锡线1条、连续镀镍金钯镍锡线1条和其他辅助设备,主要的镀种有:镀酸铜、镀金、镀银、镀镍(预镀镍、氨镍、高温镍、修正镍)、镀雾锡、铟、钯镍、铂金。年电镀板材306.*米、端子1205.*米(电镀总面积174.*m2/a(其中外层电镀面积58.*m2/a)。项目改建后员工人数67人,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00 天,生产车间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全厂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共120.31t/d,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118.3t/d,经各类污水专管排入基地电镀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进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站再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产生量2.01t/d,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站处理,两股废水合流经基地集中污水处理站后,出水量的60%(72.186t/d)再经基地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清洗工序,剩余的40%(48.124t/d)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废水分类收集进入废水收集桶后再进入基地所在厂区设置的废水分类收集池后引入基地电镀废水处理厂,处理后和生活污水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改建项目C01厂房设置2套处理工艺为“喷淋塔中和法”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碱雾、硫酸雾、氯化氢;2套处理工艺为“喷淋塔吸收氧化法”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氰化氢。 D20厂房设置2套处理工艺为“喷淋塔中和法”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碱雾、氨气、氯化氢;1套处理工艺为“喷淋塔吸收氧化法”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氰化氢。3、噪声: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 4、固废:改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区,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项目应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措施,且相应的环保措施必须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确保日后能够正常运行,将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以内。
公示时间 2024-05-1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奕创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麻涌镇广麻大道126 号62 号楼101 室、35 号楼201 室
建设单位 东莞奕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溢丰华创 (略)
项目概况 东莞奕创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改建项目(以下简称“改建项目”)位于 (略) 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62号楼101室(豪丰基地厂房内部编号为C01栋101室)(东经113度33分19.960秒,北纬23度03分40.350秒)、35号楼201室(豪丰基地厂房内部编号为D20栋201室)(东经113度33分11.703秒,北纬23度03分51.848秒)。项目占地面积3967.51m2(其中62号楼101室占地面积为1543.43m2,35号楼201室占地面积为2424.08m2),建筑面积 6067.94m2(其中62号楼101室建筑面积为 3643.86m2,35号楼201室建筑面积为2424.08m2)。项目改建后C01厂房共设置连续单面镀银生产线1条、连续镀银生产线1条、连续镀镍生产线1条、连续镀铜锡生产线2条,连续镀镍银锡线2条,连续镀铜镍银锡线2条、D20厂房共设置连续镀镍金锡线2条、连续镀镍铟锡线1条、连续镀镍金铂锡线1条、连续镀镍金钯镍锡线1条和其他辅助设备,主要的镀种有:镀酸铜、镀金、镀银、镀镍(预镀镍、氨镍、高温镍、修正镍)、镀雾锡、铟、钯镍、铂金。年电镀板材306.*米、端子1205.*米(电镀总面积174.*m2/a(其中外层电镀面积58.*m2/a)。项目改建后员工人数67人,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00 天,生产车间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全厂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共120.31t/d,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118.3t/d,经各类污水专管排入基地电镀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进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站再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产生量2.01t/d,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站处理,两股废水合流经基地集中污水处理站后,出水量的60%(72.186t/d)再经基地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清洗工序,剩余的40%(48.124t/d)达标排放进入狮子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废水分类收集进入废水收集桶后再进入基地所在厂区设置的废水分类收集池后引入基地电镀废水处理厂,处理后和生活污水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改建项目C01厂房设置2套处理工艺为“喷淋塔中和法”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碱雾、硫酸雾、氯化氢;2套处理工艺为“喷淋塔吸收氧化法”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氰化氢。 D20厂房设置2套处理工艺为“喷淋塔中和法”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碱雾、氨气、氯化氢;1套处理工艺为“喷淋塔吸收氧化法”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氰化氢。3、噪声: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 4、固废:改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区,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项目应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措施,且相应的环保措施必须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确保日后能够正常运行,将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以内。
公示时间 2024-05-1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南城街 (略) 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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