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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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湖北 (略) :

你公司《关于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鄂荆煤发〔2024〕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国信国际工程 (略) 《关于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附带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的评估报告》(国咨评〔2024〕10号)、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4月出具的《关于反馈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函》 (略) (略) 《关于同意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建设方案的复函》(浩吉科工函〔2024〕43号)等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根据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 (略) 场需求在一期工程基本建成的基础上进行建设,有利于落实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要求,保障湖北省及周边地区煤炭供给,有利于充分发挥铁水联运优势,降低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成本,促进沿江地区高质量发展,建设该工程是必要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项目代码2210-*-04-01-*)。

二、该工程位于荆州港江陵港区郝穴作业区,选址及功能符合《荆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工程水域条件较好,集疏运条件便利,项目建设条件较好,技术可行。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个3000吨级(水工结构按5000吨级设计)散货进口泊位和4个3000吨级(水工结构按5000吨级设计)散货出口泊位(煤炭),并建设*域堆场及6. (略) 专用线等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吨,使用长江港口岸线长度661米。

三、原则同意项目申请报告中推荐的码头总平面布置、工艺、水工结构、铁路专用线总平面布置等方案。拟建码头采用直立式高桩梁板结构形式,散货进口泊位(2#泊位)位于已建一期工程3#泊位上游, (略) 长105米,宽22米,利用一期工程已建引桥接入一期工程已建堆场。4个散货出口泊位(9#~12#泊位,煤炭)位于已建一期工程8#泊位下游, (略) 长556米,宽22米。4个散货出口泊位码头新建2座引桥与后方*域相连,引桥与大堤平交,皮带机栈桥架空跨越大堤,接入后方新建堆场。

散货进口泊位配置2台桥式抓斗卸船机,每个散货出口泊位(煤炭)配置1台直线轨道式装船机。散货进口堆场配置1台斗轮取料机,散货出口堆场共布置6条堆取料机作业线,每条作业线上配置1台斗轮堆取料机。

铁路专用线装卸车均采用贯通式的环形布置,装卸车到发场合用,扩建既有车站,到达和出发场分别新增2条到发线和1条到发线,将整个车站有效长延长至1700米,满足*吨列车到发;新建环形装车线1条,于装车线中部设置装车楼1处,满足5000吨列车装车条件,预留1条环形装车线及1处装车楼。

四、原则同意项目申请报告中辅助建筑物以及电气、给排水、消防、通信、信号、控制、暖通、动力、港作车船、运输组织、站场、桥涵、机务车辆等配套工程的设计方案。

五、该工程估算投资为*.*元,资本金占总投资30%,由项目法人自筹;其余70%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法人为湖北 (略) ,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鄂自然资预审函〔2024〕15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等。

八、该工程建设工期为36个月。

九、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相关要求,做好相关招投标工作。

十、请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码头的要求,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方案。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有关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加强组织管理,把安全、消防、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安全。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二、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核准文件,抓紧衔接办理土地使用、岸线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手续。

十三、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法人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它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2024年4月29日          

湖北 (略) :

你公司《关于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鄂荆煤发〔2024〕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国信国际工程 (略) 《关于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附带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的评估报告》(国咨评〔2024〕10号)、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4月出具的《关于反馈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函》 (略) (略) 《关于同意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建设方案的复函》(浩吉科工函〔2024〕43号)等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根据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 (略) 场需求在一期工程基本建成的基础上进行建设,有利于落实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要求,保障湖北省及周边地区煤炭供给,有利于充分发挥铁水联运优势,降低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成本,促进沿江地区高质量发展,建设该工程是必要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项目代码2210-*-04-01-*)。

二、该工程位于荆州港江陵港区郝穴作业区,选址及功能符合《荆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工程水域条件较好,集疏运条件便利,项目建设条件较好,技术可行。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个3000吨级(水工结构按5000吨级设计)散货进口泊位和4个3000吨级(水工结构按5000吨级设计)散货出口泊位(煤炭),并建设*域堆场及6. (略) 专用线等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吨,使用长江港口岸线长度661米。

三、原则同意项目申请报告中推荐的码头总平面布置、工艺、水工结构、铁路专用线总平面布置等方案。拟建码头采用直立式高桩梁板结构形式,散货进口泊位(2#泊位)位于已建一期工程3#泊位上游, (略) 长105米,宽22米,利用一期工程已建引桥接入一期工程已建堆场。4个散货出口泊位(9#~12#泊位,煤炭)位于已建一期工程8#泊位下游, (略) 长556米,宽22米。4个散货出口泊位码头新建2座引桥与后方*域相连,引桥与大堤平交,皮带机栈桥架空跨越大堤,接入后方新建堆场。

散货进口泊位配置2台桥式抓斗卸船机,每个散货出口泊位(煤炭)配置1台直线轨道式装船机。散货进口堆场配置1台斗轮取料机,散货出口堆场共布置6条堆取料机作业线,每条作业线上配置1台斗轮堆取料机。

铁路专用线装卸车均采用贯通式的环形布置,装卸车到发场合用,扩建既有车站,到达和出发场分别新增2条到发线和1条到发线,将整个车站有效长延长至1700米,满足*吨列车到发;新建环形装车线1条,于装车线中部设置装车楼1处,满足5000吨列车装车条件,预留1条环形装车线及1处装车楼。

四、原则同意项目申请报告中辅助建筑物以及电气、给排水、消防、通信、信号、控制、暖通、动力、港作车船、运输组织、站场、桥涵、机务车辆等配套工程的设计方案。

五、该工程估算投资为*.*元,资本金占总投资30%,由项目法人自筹;其余70%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法人为湖北 (略) ,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鄂自然资预审函〔2024〕15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等。

八、该工程建设工期为36个月。

九、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相关要求,做好相关招投标工作。

十、请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码头的要求,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方案。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有关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加强组织管理,把安全、消防、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安全。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二、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核准文件,抓紧衔接办理土地使用、岸线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手续。

十三、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法人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荆州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二期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它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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