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00套工艺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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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套工艺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年产1200套工艺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1200套工艺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3—*;传真:07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200套工艺品建设项目

(略) 德方园 (略) 五华分公司

(略) 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进城大道红木产业园57-1号

(略) (略)

本项 (略) 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进城大道红木产业园57-1号,具体坐标为:(中心地理坐标E115°43′48.743″,N 23°56′57.925″);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积为4000m2。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木制工艺品100套、金属工艺品100套、玻璃钢工艺品1000套。

(1)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园 (略) ,进入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0t/a(0.3m3/d),仅占污水处理厂规模0.02‰,且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限值较严值,经园 (略) 进入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根据生产工艺分析可知,本项目建成运营后,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材加工、开料、金属焊接、打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上漆、彩绘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木屑粉尘配套有布袋除尘器筹集处理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金属粉尘由于比重较大,大部分于重力形式沉降于工位附近,极少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到厂外;玻璃钢喷砂、打磨工序粉尘设有独立密闭的喷砂房和打磨房,粉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加强管理、定期清理沉降烟(粉)尘等措施,烟(粉)尘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及其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油漆、稀释剂、玻璃纤维树脂,项目设有独立密闭的彩绘喷漆房。根据源强分析,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1638t/a,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通过作业过程中规范操作,加强生产管理,及时开启环保处理设备,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废气泄露到环境中,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使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有:项目作业时木加工、喷漆、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据类比调查分析,各设备运转时声级范围约60~85dB(A)。

周边50m范围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经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布袋粉尘、废原料桶、污泥、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般固废:待项目投产运营后,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回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者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产生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储存于危废间,经过建设单位跟生产厂家协商签订好协议,可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同时贮存、运输应按照危废进行监管。

危险废物:为保证固体废物暂存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运、运输技术规范》(*)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年产1200套工艺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1200套工艺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3—*;传真:07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200套工艺品建设项目

(略) 德方园 (略) 五华分公司

(略) 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进城大道红木产业园57-1号

(略) (略)

本项 (略) 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进城大道红木产业园57-1号,具体坐标为:(中心地理坐标E115°43′48.743″,N 23°56′57.925″);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积为4000m2。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木制工艺品100套、金属工艺品100套、玻璃钢工艺品1000套。

(1)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园 (略) ,进入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0t/a(0.3m3/d),仅占污水处理厂规模0.02‰,且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限值较严值,经园 (略) 进入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根据生产工艺分析可知,本项目建成运营后,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材加工、开料、金属焊接、打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上漆、彩绘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木屑粉尘配套有布袋除尘器筹集处理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金属粉尘由于比重较大,大部分于重力形式沉降于工位附近,极少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到厂外;玻璃钢喷砂、打磨工序粉尘设有独立密闭的喷砂房和打磨房,粉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加强管理、定期清理沉降烟(粉)尘等措施,烟(粉)尘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及其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油漆、稀释剂、玻璃纤维树脂,项目设有独立密闭的彩绘喷漆房。根据源强分析,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1638t/a,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通过作业过程中规范操作,加强生产管理,及时开启环保处理设备,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废气泄露到环境中,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使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有:项目作业时木加工、喷漆、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据类比调查分析,各设备运转时声级范围约60~85dB(A)。

周边50m范围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经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布袋粉尘、废原料桶、污泥、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般固废:待项目投产运营后,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回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者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产生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储存于危废间,经过建设单位跟生产厂家协商签订好协议,可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同时贮存、运输应按照危废进行监管。

危险废物:为保证固体废物暂存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运、运输技术规范》(*)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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