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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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对S317古蔺县二郎至马蹄段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5日我局对S317古蔺县二郎至马蹄段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王乾

电 话:0830-*

地 址: (略) 江 (略) 二段66号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古蔺县星火 (略)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91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喻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S317古蔺县二郎至马蹄段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泸市环建函〔2024〕4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古蔺县星火 (略) :

你公司报送的《S317古蔺县二郎至马蹄段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古蔺县境内, (略) 古蔺县二郎镇复陶村, (略) (略) 的平交口相接,经东新镇、大村镇、皇华镇、观文镇、马嘶乡、双沙镇、马蹄镇,止于马蹄镇纳盘村庙垭口古叙交界处,主线全长约128公里。全线采 (略) 技术标准,设计车速4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为8.5米,采 (略) 面;全线共设置桥梁30座,管养中心2处,停车区1处。项目总投资28.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19%。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项目已列入《四川省 (略) 布局规划(2022-2035年)》。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优先使 (略) 、桥梁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 (略) 基开挖及临时占地的表土,以便后期用于植被修复。施工期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复耕或生态修复。加强生态修复设计,尽量采用当地物种,确保生物安全。强化生态修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确保修复成效。制定并落实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方案,并根据监测结果,优化生态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桥梁施工设置钢护筒围堰,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设置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既有设施或生态厕所处理后用作农肥。营运期停车区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回用于冲厕、绿化、降尘等,养护中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

项目涉及古蔺县观文镇观文水库乡镇饮用水水源二级 (略) 段,利用原 (略) 基形式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时,应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禁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布置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严禁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污倾废,确保饮用水安全。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敏感点附近施工区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落实并优化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针对营运近、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措施,安装隔声窗应做好与相关居民沟通协调工作,避免纠纷,并按要求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设计及建设工作,确保降噪效果。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对远期预测超标的敏感保护目标实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拌和站位置并采取密闭性能好的拌合设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降尘、遮盖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

加强施工期工程弃渣以及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优化弃渣场选址,先挡后弃,弃渣送渣场堆存,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观文水库 (略) 段设置连续防撞护栏、警示标志、电子监控系统,公布事故报警电话等。针对穿越饮用水水源二级 (略) 基段设置径流收集系统、事故池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营运期应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及其他危险品车辆的运输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建设过程中须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实。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根据相关规定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古蔺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纳入环境执法抽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5日

许可决定日期

2024/5/15

有效期自

2025/5/15

有效期至

2099/12/31(长期)

许可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A

当前状态

1

数据来源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A

备注

(略) 生态环境局对S317古蔺县二郎至马蹄段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5日我局对S317古蔺县二郎至马蹄段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王乾

电 话:0830-*

地 址: (略) 江 (略) 二段66号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古蔺县星火 (略)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91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喻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S317古蔺县二郎至马蹄段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泸市环建函〔2024〕4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古蔺县星火 (略) :

你公司报送的《S317古蔺县二郎至马蹄段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古蔺县境内, (略) 古蔺县二郎镇复陶村, (略) (略) 的平交口相接,经东新镇、大村镇、皇华镇、观文镇、马嘶乡、双沙镇、马蹄镇,止于马蹄镇纳盘村庙垭口古叙交界处,主线全长约128公里。全线采 (略) 技术标准,设计车速4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为8.5米,采 (略) 面;全线共设置桥梁30座,管养中心2处,停车区1处。项目总投资28.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19%。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项目已列入《四川省 (略) 布局规划(2022-2035年)》。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优先使 (略) 、桥梁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 (略) 基开挖及临时占地的表土,以便后期用于植被修复。施工期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复耕或生态修复。加强生态修复设计,尽量采用当地物种,确保生物安全。强化生态修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确保修复成效。制定并落实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方案,并根据监测结果,优化生态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桥梁施工设置钢护筒围堰,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设置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既有设施或生态厕所处理后用作农肥。营运期停车区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回用于冲厕、绿化、降尘等,养护中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

项目涉及古蔺县观文镇观文水库乡镇饮用水水源二级 (略) 段,利用原 (略) 基形式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时,应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禁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布置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严禁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污倾废,确保饮用水安全。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敏感点附近施工区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落实并优化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针对营运近、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措施,安装隔声窗应做好与相关居民沟通协调工作,避免纠纷,并按要求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设计及建设工作,确保降噪效果。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对远期预测超标的敏感保护目标实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拌和站位置并采取密闭性能好的拌合设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降尘、遮盖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

加强施工期工程弃渣以及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优化弃渣场选址,先挡后弃,弃渣送渣场堆存,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观文水库 (略) 段设置连续防撞护栏、警示标志、电子监控系统,公布事故报警电话等。针对穿越饮用水水源二级 (略) 基段设置径流收集系统、事故池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营运期应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及其他危险品车辆的运输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建设过程中须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实。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根据相关规定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古蔺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纳入环境执法抽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5日

许可决定日期

2024/5/15

有效期自

2025/5/15

有效期至

2099/12/31(长期)

许可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A

当前状态

1

数据来源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A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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