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宁县混凝制品生产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威宁县混凝制品生产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4-05-17
项目名称:威宁县混凝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威宁县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大气 ①DA001 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全封闭式大棚,集气罩(2个)+一套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一根15m高排气筒 ②DA002 水泥筒仓产生的粉尘采用自带脉冲式除尘器一套(除尘效率99%)+15m高排气筒 ③堆场粉尘采用篷布遮盖,设置雾炮机降尘措施 ④车辆运输粉尘采取厂区地面全部硬化,车辆运输过程覆盖毡布,洒水抑尘 ⑤皮带输送粉尘采取密闭输送方式 ⑥搅拌工序粉尘采用全封闭车间,湿式搅拌、设置雾炮机降尘 二、地表水 ①员工冲厕洗手水排入化粪池(5m3)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 ②初期雨水经厂区四周截排水沟引入初期雨水沉淀池(100m3)内进行沉淀,回用于制砖生产线生产使用或洒水抑尘使用。 ③养护过程:养护区设置淋滤水收集沟(长度约 126.4m)及水池(容积 1m3),收集下来的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或生产环节,不外排 三、声环境 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安装减振垫,合理布设,钢结构大棚隔声。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除尘器处理捕集到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收集人工破碎后送至搅拌机重新作为原料再生产。初期雨水池残渣:定期清掏后掺入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化粪池污泥:项目处理废水中不涉及重金属、危险废物,故项目产生的污泥为一般废物,定期委托第三方单位清掏处置。废机油:危废统一收集于危废暂存间(5m2)内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危废暂存区采取重点防渗处理; 对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采取一般防渗处理; 对原料区、办公区、成品区采取简单防渗处理。 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在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有关规定,设置防雨、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发生火灾后应该切断电源,停止生产活动;采用灭火器进行灭火,若起火不大(如线 路起火),灭火后再清理现场,迅速拨打 119,并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并通知周边企业。 (3)火灾扑灭后做好善后工作,避免消防废水外泄造成周边地表水污染。 (4)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XMGK":"项目占地面积 * 平方米,建筑面积 2200 平方米,年产混凝土标砖及空心砖 5 万立方米。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威宁县混凝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5月17日-2024年05月2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湘宁 (略)
项目名称:威宁县混凝制品生产项目
日期:2024-05-17
项目名称:威宁县混凝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威宁县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大气 ①DA001 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全封闭式大棚,集气罩(2个)+一套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一根15m高排气筒 ②DA002 水泥筒仓产生的粉尘采用自带脉冲式除尘器一套(除尘效率99%)+15m高排气筒 ③堆场粉尘采用篷布遮盖,设置雾炮机降尘措施 ④车辆运输粉尘采取厂区地面全部硬化,车辆运输过程覆盖毡布,洒水抑尘 ⑤皮带输送粉尘采取密闭输送方式 ⑥搅拌工序粉尘采用全封闭车间,湿式搅拌、设置雾炮机降尘 二、地表水 ①员工冲厕洗手水排入化粪池(5m3)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 ②初期雨水经厂区四周截排水沟引入初期雨水沉淀池(100m3)内进行沉淀,回用于制砖生产线生产使用或洒水抑尘使用。 ③养护过程:养护区设置淋滤水收集沟(长度约 126.4m)及水池(容积 1m3),收集下来的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或生产环节,不外排 三、声环境 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安装减振垫,合理布设,钢结构大棚隔声。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除尘器处理捕集到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收集人工破碎后送至搅拌机重新作为原料再生产。初期雨水池残渣:定期清掏后掺入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化粪池污泥:项目处理废水中不涉及重金属、危险废物,故项目产生的污泥为一般废物,定期委托第三方单位清掏处置。废机油:危废统一收集于危废暂存间(5m2)内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危废暂存区采取重点防渗处理; 对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采取一般防渗处理; 对原料区、办公区、成品区采取简单防渗处理。 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在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有关规定,设置防雨、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发生火灾后应该切断电源,停止生产活动;采用灭火器进行灭火,若起火不大(如线 路起火),灭火后再清理现场,迅速拨打 119,并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并通知周边企业。 (3)火灾扑灭后做好善后工作,避免消防废水外泄造成周边地表水污染。 (4)企业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XMGK":"项目占地面积 * 平方米,建筑面积 2200 平方米,年产混凝土标砖及空心砖 5 万立方米。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威宁县混凝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5月17日-2024年05月2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湘宁 (略)
项目名称:威宁县混凝制品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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