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阳经济开发区建山村建设镇江丹阳黄连山森林消防蓄水池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
关于丹阳经济开发区建山村建设镇江丹阳黄连山森林消防蓄水池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丹阳经济开发区建山村建设镇江丹阳黄连山森林消防蓄水池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丹林业〔2024〕6号)收悉。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丹阳经济开发区建山村建设镇江丹阳黄连山森林消防蓄水池项目使用林地。
二、丹阳经济开发区建山村建设镇江丹阳黄连山森林消防蓄水池项目使用林地位于: (略) 经济开发区建山村*、*号小班。使用林地面积0.0209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防护林林地0.0209公顷;按森林类别划分:省级生态公益林地0.0209公顷;按地类划分:乔木林地0.0168公顷,竹林地0.0041公顷;按保护等级划分:Ⅲ级保护林地0.0209公顷,权属均为集体林地。
三、经审核,该地块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伐等违法使用林地的情况。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确定的范围组织施工,必须落实安全使用林地措施有效规避安全风险,涉及林木采伐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以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为名使用林地从事与林业生产服务无关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四、森林消防蓄水池项目符合丹阳经济开发区建山村森林防火规划。项目建设范围不涉及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省级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及古树名木,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重点生态区域,涉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五、你单位接批复后,应加强对用地单位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2024年5月17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丹阳经济开发区建山村建设镇江丹阳黄连山森林消防蓄水池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丹林业〔2024〕6号)收悉。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丹阳经济开发区建山村建设镇江丹阳黄连山森林消防蓄水池项目使用林地。
二、丹阳经济开发区建山村建设镇江丹阳黄连山森林消防蓄水池项目使用林地位于: (略) 经济开发区建山村*、*号小班。使用林地面积0.0209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防护林林地0.0209公顷;按森林类别划分:省级生态公益林地0.0209公顷;按地类划分:乔木林地0.0168公顷,竹林地0.0041公顷;按保护等级划分:Ⅲ级保护林地0.0209公顷,权属均为集体林地。
三、经审核,该地块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伐等违法使用林地的情况。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确定的范围组织施工,必须落实安全使用林地措施有效规避安全风险,涉及林木采伐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以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为名使用林地从事与林业生产服务无关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四、森林消防蓄水池项目符合丹阳经济开发区建山村森林防火规划。项目建设范围不涉及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省级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及古树名木,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重点生态区域,涉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五、你单位接批复后,应加强对用地单位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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