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17日拟镇平新创光学年产50万件光学镜片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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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5月17日拟镇平新创光学年产50万件光学镜片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5月17日拟镇平新创光学年产50万件光学镜片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添加日期:2024-05-17 11:19 来源:环保局 作者:
关于2024年517日拟镇平新创光学年产*件光学镜片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科。公示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

电话:0377-*

通讯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镇平新创光学年产*件光学镜片生产项目

(略) 镇平县 (略) 66号

镇平新创光学

南阳 (略)

项目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光学玻璃、光学仪光学镜片,生产工艺为粗磨、精磨、抛光,新建两条仪器生产线,配套购置洗磨机、抛光机、切割机等设备。

1、废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三防”措施)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镇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后经 (略) (略) 进入镇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赵河;生产废水经pH调节池+絮凝沉淀(容积为5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清洗、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经UV光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以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中其他行业中最严的要求。
3、噪声:
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4、一般固废:
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抛光、倒边废玻璃渣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危险废物:
含铣磨液的玻璃渣、废原料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以及废铣磨液集中收集、分区储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20m2,设置“六防”措施)内的收集桶,及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关于2024年5月17日拟镇平新创光学年产50万件光学镜片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添加日期:2024-05-17 11:19 来源:环保局 作者:
关于2024年517日拟镇平新创光学年产*件光学镜片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科。公示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

电话:0377-*

通讯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镇平新创光学年产*件光学镜片生产项目

(略) 镇平县 (略) 66号

镇平新创光学

南阳 (略)

项目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光学玻璃、光学仪光学镜片,生产工艺为粗磨、精磨、抛光,新建两条仪器生产线,配套购置洗磨机、抛光机、切割机等设备。

1、废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三防”措施)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镇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后经 (略) (略) 进入镇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赵河;生产废水经pH调节池+絮凝沉淀(容积为5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清洗、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经UV光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以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中其他行业中最严的要求。
3、噪声:
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4、一般固废:
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抛光、倒边废玻璃渣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危险废物:
含铣磨液的玻璃渣、废原料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以及废铣磨液集中收集、分区储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20m2,设置“六防”措施)内的收集桶,及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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