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项目验收结果及资金拟拨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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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长泰区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项目验收结果及资金拟拨付的公示

(略) 长泰区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项目验收结果及资金拟拨付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的通知》(闽农厅办〔2023〕21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文件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 (略) 九鲤 (略) 承担长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项目。2024年1月, (略) 九鲤 (略) 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长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项目申请验收报告。2024年1-4月,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人员组织对长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项目进行抽查核实,共电话抽查核实251户,其中241户抽查通过,占比96%;10户抽查不通过,占比4%,验收通过。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拟按照合同中标价*元*总完成率92.89%*通过率96%拨付资金,金额*.83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5月24日。

请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向区农业农村局举报,联系人:杨春龙,电话:0596-*,传真:0596-*。

(略) 长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6日

(略) 长泰区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项目验收结果及资金拟拨付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的通知》(闽农厅办〔2023〕21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文件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 (略) 九鲤 (略) 承担长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项目。2024年1月, (略) 九鲤 (略) 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长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项目申请验收报告。2024年1-4月,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站人员组织对长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录入项目进行抽查核实,共电话抽查核实251户,其中241户抽查通过,占比96%;10户抽查不通过,占比4%,验收通过。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拟按照合同中标价*元*总完成率92.89%*通过率96%拨付资金,金额*.83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5月24日。

请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向区农业农村局举报,联系人:杨春龙,电话:0596-*,传真:0596-*。

(略) 长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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