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泾河工作部关于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泾河工作部关于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
联系电话:029-*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泾渭昊洋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厂 | 泾河新城永乐工 (略) 西段 | 陕西 (略) | 陕西中蓝 (略) | 用地面积3728平方米,租赁现有厂房。主要生产综合管廊(电力、排水等)检查井及配套产品,并附 (略) 政、公路及水利类项目所需混凝土预制品,年消耗混凝土6000立方米,不生产混凝土。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6.7%。 | 1. 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绩效引领性水平要求建设、管理。无粉状物料,混凝土由罐车密闭运输,厂 (略) 地面全部硬化, (略) 清扫、洒水、车辆限速等抑尘措施。运输优先使用电动车辆和工程机械,无法电动化的应使用国六排放柴油货车和国四 (略) 移动工程机械。2.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养护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略) ,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相关要求。3.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4.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钢筋收集后由炼铁厂回收,沉渣、水泥浮浆残渣按照建筑垃圾处理办法运往指定消纳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
2 | *块蒸压粉煤灰砖项目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寿平村 | (略) | 陕西中蓝 (略) | 用地面积7800平方米,不新增用地,扩建年产*块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一条。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 | 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现有工程和本次扩建工程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绩效引领性水平要求建设、管理。运输车辆出入清洗,抑尘遮盖。厂 (略) 地面全部硬化, (略) 清扫、洒水、车辆限速等抑尘措施。运输优先使用电动车辆和工程机械,无法电动化的应使用国六排放柴油货车和国四 (略) 移动工程机械。物料堆放在原料储存库内,并设置喷淋系统。原料储存库密闭,出入口配备自动门,除车辆进出时间外,门常闭。物料输送采用皮带在室内密闭输送,投料、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 m排气筒处理,密闭搅拌,排放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及相关要求。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装置+15 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26-2018)、《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相关要求。2.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锅炉废水回于原料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略) ,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相关要求。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4.筛渣、除尘器的收集粉尘、沉底泥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带走。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废机油、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
3 | 年产*套单品硅配套新型环保材料包装生产项目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 (略) 8号 | 陕西固 (略) | 陕西 (略) | 用地面积4070平方米,租用现有厂房。不生产珍珠棉及PE收缩膜,仅对外购的珍珠棉及进行PE收缩膜加工。年产珍珠棉内衬*套,塑料袋60吨。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9%。 | 1.热熔胶粘合、人工粘合、印烫热熔贴合、异型粘合、热复增厚、封袋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2.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3.废包装物、边角料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
4 | 陕西 (略) 管道生产建设项目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国储物流园 | 陕西 (略) | 西安 (略) | 用地面积*平方米,租用现有厂房。设置有2条3PE外防腐管道生产线、2条半自动热力管道生产线、4条热力管道生产线、5条高密度聚*烯外护管生产线、2条喷涂缠绕防腐管道生产线,年产管道1250 km。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5%。 | 1.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6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相关要求。喷涂粉尘经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16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喷涂、挤出、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6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相关要求。2.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略) ,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相关要求。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4.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废化学品空桶、废活性炭、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5.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
联系电话:029-*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泾渭昊洋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厂 | 泾河新城永乐工 (略) 西段 | 陕西 (略) | 陕西中蓝 (略) | 用地面积3728平方米,租赁现有厂房。主要生产综合管廊(电力、排水等)检查井及配套产品,并附 (略) 政、公路及水利类项目所需混凝土预制品,年消耗混凝土6000立方米,不生产混凝土。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6.7%。 | 1. 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绩效引领性水平要求建设、管理。无粉状物料,混凝土由罐车密闭运输,厂 (略) 地面全部硬化, (略) 清扫、洒水、车辆限速等抑尘措施。运输优先使用电动车辆和工程机械,无法电动化的应使用国六排放柴油货车和国四 (略) 移动工程机械。2.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养护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略) ,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相关要求。3.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4.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钢筋收集后由炼铁厂回收,沉渣、水泥浮浆残渣按照建筑垃圾处理办法运往指定消纳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
2 | *块蒸压粉煤灰砖项目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寿平村 | (略) | 陕西中蓝 (略) | 用地面积7800平方米,不新增用地,扩建年产*块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一条。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 | 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现有工程和本次扩建工程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绩效引领性水平要求建设、管理。运输车辆出入清洗,抑尘遮盖。厂 (略) 地面全部硬化, (略) 清扫、洒水、车辆限速等抑尘措施。运输优先使用电动车辆和工程机械,无法电动化的应使用国六排放柴油货车和国四 (略) 移动工程机械。物料堆放在原料储存库内,并设置喷淋系统。原料储存库密闭,出入口配备自动门,除车辆进出时间外,门常闭。物料输送采用皮带在室内密闭输送,投料、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 m排气筒处理,密闭搅拌,排放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及相关要求。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装置+15 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26-2018)、《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相关要求。2.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锅炉废水回于原料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略) ,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相关要求。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4.筛渣、除尘器的收集粉尘、沉底泥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带走。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废机油、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
3 | 年产*套单品硅配套新型环保材料包装生产项目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 (略) 8号 | 陕西固 (略) | 陕西 (略) | 用地面积4070平方米,租用现有厂房。不生产珍珠棉及PE收缩膜,仅对外购的珍珠棉及进行PE收缩膜加工。年产珍珠棉内衬*套,塑料袋60吨。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9%。 | 1.热熔胶粘合、人工粘合、印烫热熔贴合、异型粘合、热复增厚、封袋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2.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3.废包装物、边角料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
4 | 陕西 (略) 管道生产建设项目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国储物流园 | 陕西 (略) | 西安 (略) | 用地面积*平方米,租用现有厂房。设置有2条3PE外防腐管道生产线、2条半自动热力管道生产线、4条热力管道生产线、5条高密度聚*烯外护管生产线、2条喷涂缠绕防腐管道生产线,年产管道1250 km。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5%。 | 1.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6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相关要求。喷涂粉尘经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16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喷涂、挤出、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6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相关要求。2.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略) ,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相关要求。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4.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废化学品空桶、废活性炭、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5.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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