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5月13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营港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5月13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河口区港城路)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亚通仓储(山东)有限公司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配套仓储项目

东营港桩埕路以南、中海油库区以北、疏港高速以东、兴港路以西

亚通仓储(山东)有限公司

山东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500万m3的商业石油储备库,其中包括24座*m3的外浮顶罐和14座*m3的外浮固定顶罐、输油设施、输油首末站、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包括变配电所、配套综合楼等。储备库设计年周转量1000万m3,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30万元。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装车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1套2000m3/h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高15m、内径0.2m的排气筒(DA003)排放;装车废气分别经两组装卸台对应配套的2000m3/h油气回收(三级冷凝+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根高15m、内径0.25m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油气回收装置尾气中VOCs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表1油气回收装置排放限值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相关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排气筒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封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定期实施LDAR;化验室废气采用风机抽气,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企业边界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内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储罐检修废水、分析化验废水、机泵冷却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及蒸汽冷凝水等。蒸汽冷凝水依托蒸汽冷凝水管线 (略) 作为生产用水;储罐检修废水、分析化验废水、机泵冷却废水、初期雨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会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7-1996)表4相关限值要求及东营港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东营港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运送至指定场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固废主要有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隔油池污油、气浮浮渣、化验室废物、罐底油泥、输油泵及过滤器检修污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和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其余运营期固废均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必须按国家《危险度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转移时严格按照转移联单制度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过程中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团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设置。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一级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企业应按照项目储存物质及储运工艺性质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储罐区、装卸区等区域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新建20000m3事故水池(兼雨水监控池),完善事故废水倒排系统,确保实现自流。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治污染环境。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33t/a和0.54t/a以内,纳入东营港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统一管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在187.5809t/a以内,替代方案已确认。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请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他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危险废物暂存间,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车、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河口区港城路)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亚通仓储(山东)有限公司25万吨级原油进口泊位配套仓储项目

东营港桩埕路以南、中海油库区以北、疏港高速以东、兴港路以西

亚通仓储(山东)有限公司

山东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500万m3的商业石油储备库,其中包括24座*m3的外浮顶罐和14座*m3的外浮固定顶罐、输油设施、输油首末站、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包括变配电所、配套综合楼等。储备库设计年周转量1000万m3,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30万元。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装车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1套2000m3/h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高15m、内径0.2m的排气筒(DA003)排放;装车废气分别经两组装卸台对应配套的2000m3/h油气回收(三级冷凝+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根高15m、内径0.25m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油气回收装置尾气中VOCs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表1油气回收装置排放限值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相关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排气筒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封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定期实施LDAR;化验室废气采用风机抽气,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企业边界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内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储罐检修废水、分析化验废水、机泵冷却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及蒸汽冷凝水等。蒸汽冷凝水依托蒸汽冷凝水管线 (略) 作为生产用水;储罐检修废水、分析化验废水、机泵冷却废水、初期雨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会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7-1996)表4相关限值要求及东营港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东营港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运送至指定场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固废主要有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隔油池污油、气浮浮渣、化验室废物、罐底油泥、输油泵及过滤器检修污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和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其余运营期固废均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必须按国家《危险度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转移时严格按照转移联单制度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过程中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团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设置。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一级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企业应按照项目储存物质及储运工艺性质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储罐区、装卸区等区域设置泄漏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新建20000m3事故水池(兼雨水监控池),完善事故废水倒排系统,确保实现自流。建立水体污染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治污染环境。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33t/a和0.54t/a以内,纳入东营港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统一管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在187.5809t/a以内,替代方案已确认。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请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他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危险废物暂存间,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车、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