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南贵安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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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南贵安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 (略) 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西南(贵安)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贵安新区龙山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及物流园区

建设单位

贵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帆盛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购置3000台6KW服务器机柜新建西南(贵安)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建设内容包括D1机房楼、D2机房楼、柴油储罐、柴油发电机组、废品库等;本项目全部采用*类液体地埋油罐,单罐容量为50立方米,总容量为100立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对施工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遮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扬尘的产生。施工车辆离开场区时,应进行必要的清洗作业,减少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间歇性排放,依靠自然通风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小。建设单位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减少装修过程中挥发性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项目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自行解决食宿,项目内施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临时沉淀池,车辆冲洗水和相关施工废水经收集后采用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应当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排放,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弃土石方100m3,运送至政府指定合法弃渣场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送至政府指定合法弃渣场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期机械设备在施工区临时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装修过程产生的废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桶,废旧棉纱、含油手套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施工区优先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相关危险废物经收集分区贮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备用柴油发电机启用时产生的废气、柴油储罐呼吸废气以及车辆尾气。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应急或试检时运行,其废气排放具有间歇性特点,且每次排放时间较短。项目共设置14台功率为1800kW的柴油发电机,每台柴油发电机配套设置三元催化低氮燃烧装置,尾气由集装箱上排气筒排放,共设14个排放口(排气筒编号DA001~DA014),排气筒高度均为3m,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排放速率不做要求)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240mg/m3,二氧化硫≤550mg/m3,颗粒物≤120mg/m3)要求。储油罐内的柴油在储存和装卸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损耗油气,包括装卸操作过程损耗(大呼吸)和静止贮存损耗(小呼吸),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因柴油挥发性低,储存和装载过程中挥发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可通过采取顶部浸没式加注方式进一步减小油气排放。项目区域车辆行驶或怠速过程产生汽车尾气属于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经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最大人员规模为50人,场地内不设置食宿,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和冷却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软水制备系统排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的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山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暖通设备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应急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评价预测,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报废设备及废包装材料。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报废设备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区废品库(占地面积100m2),及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置。运营期危险废物包括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其容器,电子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电路板,柴油储罐清洗产生的废油泥,不间断电源系统定期更换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各类废物的理化性质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及时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略) 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 (略) 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西南(贵安)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贵安新区龙山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及物流园区

建设单位

贵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贵州帆盛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购置3000台6KW服务器机柜新建西南(贵安)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建设内容包括D1机房楼、D2机房楼、柴油储罐、柴油发电机组、废品库等;本项目全部采用*类液体地埋油罐,单罐容量为50立方米,总容量为100立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对施工扬尘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遮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作业,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扬尘的产生。施工车辆离开场区时,应进行必要的清洗作业,减少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属于无组织、间歇性排放,依靠自然通风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小。建设单位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减少装修过程中挥发性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项目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自行解决食宿,项目内施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期在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临时沉淀池,车辆冲洗水和相关施工废水经收集后采用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应当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排放,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弃土石方100m3,运送至政府指定合法弃渣场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优先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送至政府指定合法弃渣场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施工期机械设备在施工区临时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装修过程产生的废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桶,废旧棉纱、含油手套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施工区优先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相关危险废物经收集分区贮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备用柴油发电机启用时产生的废气、柴油储罐呼吸废气以及车辆尾气。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应急或试检时运行,其废气排放具有间歇性特点,且每次排放时间较短。项目共设置14台功率为1800kW的柴油发电机,每台柴油发电机配套设置三元催化低氮燃烧装置,尾气由集装箱上排气筒排放,共设14个排放口(排气筒编号DA001~DA014),排气筒高度均为3m,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排放速率不做要求)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240mg/m3,二氧化硫≤550mg/m3,颗粒物≤120mg/m3)要求。储油罐内的柴油在储存和装卸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损耗油气,包括装卸操作过程损耗(大呼吸)和静止贮存损耗(小呼吸),以非*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因柴油挥发性低,储存和装载过程中挥发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可通过采取顶部浸没式加注方式进一步减小油气排放。项目区域车辆行驶或怠速过程产生汽车尾气属于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经扩散后对环境影响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最大人员规模为50人,场地内不设置食宿,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和冷却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软水制备系统排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的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山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暖通设备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应急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评价预测,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报废设备及废包装材料。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报废设备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区废品库(占地面积100m2),及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置。运营期危险废物包括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其容器,电子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电路板,柴油储罐清洗产生的废油泥,不间断电源系统定期更换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各类废物的理化性质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于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及时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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