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关于2024年5月7日拟对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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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关于2024年5月7日拟对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关于2024年5月7日拟对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衢江区高家镇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衢江区高家镇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光伏场 (略) (略) 衢江区高家镇划船塘村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区、升压站区及相关辅助工程。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依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为控制本项目工频电场、磁场所致公众曝露,环境中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4000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施工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运行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的有关规定,统一收集后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衢江区府前路8号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关于2024年5月7日拟对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衢江区高家镇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至**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衢江区高家镇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光伏场 (略) (略) 衢江区高家镇划船塘村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区、升压站区及相关辅助工程。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依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规定,为控制本项目工频电场、磁场所致公众曝露,环境中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4000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施工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运行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中的有关规定,统一收集后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衢江区府前路8号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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