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巴宜区2024年第一批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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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巴宜区2024年第一批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为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3〕61号)、《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3〕74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审核意见》的通知(藏乡振发〔2023〕140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区2024年第一批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结合巴宜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略) 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农牧民群众增收为主线,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聚焦乡村发展不平衡问题,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发展建设,着力推动乡村均衡发展、高质量发展。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 (略)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倾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资金安排,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挂钩,围绕产业、生态、人才、组织、文化振兴目标,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抓好配套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乡村治理等领域的建设工作。

(四)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三、目标任务

根据《中 (略)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相关要求,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巴宜区2024年第一批脱贫县财政涉农共整合资金*.*元,为巴宜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整合资金来源:2024年巴宜区第一批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涉农资金整合方式及整合资金来源

(一)资金整合方式。统筹资金集中投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其中主要投向生产发展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宜居宜业和美村庄(整村推进类)、扶贫贷款贴息类等七个方面。

(二)整合资金来源。巴宜区2024年第一批巴宜区整合涉农资金*.*元,其中:中央下达我区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元;西藏自治区下达我区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元,包括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39.*元。

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 (略) ,使用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分为: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宜居宜业和美村庄(整村推进类)、扶贫贷款贴息类、培训类、其他类。其中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元,占总资金的6.10%;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634.*元,占总资金的3.88%;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756.*元,占总资金的4.62%;宜居宜业和美村庄(整村推进类)*.*元,占总资金的80.83%;扶贫贷款贴息类305.*元,占总资金的1.87%;培训类*元,占总资金的0.49%;其他类*元,占总资金的2.21%。

(一)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本次已整合用于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资金*元。共计四部分:(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2)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3)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涉及1个项目。

1.百巴镇增巴村及大坝村果园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地点:巴宜区百巴镇。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为提高原果园品质及产量,在原园区内以热镀锌立柱,增设园区立架多功能防护系统,其中增巴村新建多 (略) 约*平方米,大坝村新建多 (略) 约*平方米,两村 (略) 围栏约2544米。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扎西多吉。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自治区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69户936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6户53人。

(二)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本次已整合用于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资金634.*元,共计三部分(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3.*元;(2)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3)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4)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7.*元。涉及2个项目。

1.巴宜区百巴镇嘎吉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巴宜区百巴镇。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为增加嘎吉村村集体经济,对村内20户村集体房屋进行民宿改造及室内外电气,给排水及附属设施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百巴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张珍杰。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529.*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68户454人。

2.巴宜区2024年垃圾清运项目。建设地点:巴宜区。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对巴宜区7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清理。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住建局。项目责任人:王宝。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元。资金来源:市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3979户*人。

(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本次已整合用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756.*元,共计三部分:(1)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7.*元。涉及1个项目

1. (略) 巴宜区百巴镇“三岩”搬迁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巴宜区百巴镇。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堤防工程350米、排洪渠100米、导流工程1963米及其他临时工程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百巴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张珍杰。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756.*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68户454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44户128人。

(四)宜居宜业和美村庄(整村推进类)。本次已整合用于宜居宜业和美村庄项目资金*.*元。共计四个部分:(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2)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3)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4)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93.*元。涉及11个项目。

1.巴宜区百巴镇章巴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章巴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米定村: (略) 面、 (略) 面2111.00平方米, (略) 611.16平方米,边沟排水430.00米,路灯10.00盏,成品垃圾桶10.00个,成品垃圾站1.00个, (略) 1000米,集中人畜分离点1处,成品化粪池19.00户等内容。章巴村: (略) 面、 (略) 面1751.00平方米, (略) 1992.38平方米,路灯20.00盏,成品垃圾桶15.00个,成品垃圾站1.00个, (略) 4000米,集中人畜分离点1处,打麦场1处,成品化粪池49.00户等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934.*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68户277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6户55人。

2巴宜区百巴镇增巴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增巴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1.排污工程1项(含9m混凝土化粪池1座,4㎡3混凝土化粪池71座,UPVC接户管1420m);2.路面硬化面积4519.29㎡;3.饮水点改造1处;4.公共卫生间1处(建筑面积约39.16㎡)、村民自建围墙改造3274.91m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629.*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70户300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6户55人。

3.巴宜区八一镇多布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八一镇多布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硬化面积1455.93㎡;村内现 (略) 的加宽工程,加宽区域工程,加宽区域硬化面积584.33㎡;整村排污工程1项(含雨水管464米,管径为dn1500)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八一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尼玛扎西。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524.*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59户258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7户26人。

4.巴宜区八一镇唐地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八一镇唐地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新建污水管道40 (略) (略) ,污水检查井266座,取水口一座,给水管道6808m,沉砂池一座,阀门井104座,消火栓15座,500*500mm混凝土水沟750m,新 (略) 面3141.06㎡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八一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尼玛扎西。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996.*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71户248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9户29人。

5.巴宜区八一镇拉*嘎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八一镇拉*嘎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路面改造9631㎡,路基排水沟2799m,路基防护挡墙244.5m,围墙整治2884m,给水工程1项(闸阀井56座,排气阀井1座,排沙阀井2座,减压阀井 (略) 工程),污水工程(污水检查井10座,化粪池1座出户方井 (略) 工程)及照明工程。项目责任人:尼玛扎西。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1499.*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07户402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26户78人。

6.巴宜区八一镇章麦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八一镇章麦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道路改造*㎡,路面加宽工程958㎡,排水沟1192m,道 (略) 1623m, (略) 5760m,检查井132座,沉泥井39座及照明工程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八一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尼玛扎西。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1299.*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26户462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9户23人。

7.巴宜区米瑞乡米瑞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米瑞乡米瑞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1. (略) 面工程5650.2㎡;2.路基排水工程1256.6m;3.平面交叉设置工程36㎡;4.路基防护挡土墙91.2m,5.钢带增强聚*烯螺旋波纹管4081.4m,6.污水检查井107座,7.安全设施工程及照明工程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529.*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47户185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3户32人。

8.巴宜区米瑞乡玉荣增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米瑞乡玉荣增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道路工程7707.4㎡,排水沟1922m,交通安全设施, (略) 4721.6m,检查井99座,沉泥井46座,跌水井15座,公路涵管1个,调节池50m3, (略) 经济及照明工程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799.*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43户185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1户32人。

9.巴宜区林芝镇立定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林芝镇立定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道路工程781.97㎡,道路两侧种草6335.91㎡, (略) 373.12㎡,排污管道1292.862m,垃圾站1座,村集体经济响箭场430.45㎡及村民自建打麦场1处,村集体经济产品销售中心1座等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72户311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51户235人。

10.巴宜区更章乡更章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更章乡更章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1、 (略) 修缮拓宽硬化合计6600㎡。2、 (略) 硬化1500㎡。3、 (略) 2200米,地埋式净水设备1个。4、垃圾站2个,垃圾桶30个。5、环湖步道1800㎡。6、水上栈道200㎡。7、水上舞台200㎡。8、木平台300㎡。9、桃花林观景台600㎡。10、桃花林观光栈道1000㎡。11、马棚150㎡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市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78户325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55户221人。

11.巴宜区鲁朗镇拉月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鲁朗镇拉月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新建挡土墙425.76m, (略) 995.23㎡,道路工程1918.34㎡,预制砼道牙1890.72m,庭院泡池22座(直径3.6m),庭院经济种植*.1平方米、淋浴间16座、庭院整治22户,及水电工程等建设内容。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4187.*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市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36户122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30户105人。

(五)扶贫贷款贴息类。本次已整合用于扶贫贷款贴息305.*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5.*元。涉及1个项目。

1.2023年扶贫贴息。建设地点:巴宜区。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用于2023年贷款贴息(利差补贴),主要涉及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7.*元、产业贷款贴息资金288.*元。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3月。总投资:305.*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六)培训类。本次已整合用于培训类项目*元。共计三部分(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2)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3)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涉及1个项目。

1.农牧民技能培训。建设地点:巴宜区。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对我区农牧民开展旅游服务、管理、厨师、挖掘机、建筑工人、国家通用语言等技能培训,培训135人次以上。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七)其他类。本次已整合用于其他类项目*元。共计两部分(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2)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涉及2个项目。

1.就业创业补贴。建设地点:巴宜区。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为我区脱贫户、搬迁户、监测户提供就业、创业补助。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人社局。项目责任人:周睿。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元。资金来源: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2.巴宜区2024年新风貌行动项目。建设地点:巴宜区。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对巴宜区36个村 (略) 36个,实行“正面加分、负面减分”的积分奖惩机制,鼓励群众通过参与基层治理的方式累计积分,按需在“ (略) ”兑换所需物品,开展积分制的推广、乡村治理新风貌行动。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统筹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

七、整合资金拨付程序

1.本方案自下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要对应本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和项目建设任务,将具体项目包括项目点概况、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建设任务、进度计划、责任部门等报送上级相关单位审批或备案,由巴宜区财政局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拨付。

2.待巴宜区政府正式批复后,巴宜区财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进度拨付并及 (略) 财政局。

3.对闲置资金、工作滞后、项目进度执行缓慢的单位,巴宜区财政局将适时会同乡村振兴局收回资金,并由区乡村振兴局重新安排。

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

各相关部门须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3〕61号)和《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3〕74号)要求,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同时,项目及资金严格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

巴宜区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要定期、不定期对巴宜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九、绩效考评

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资金拨付及相关材料以及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十、责任追究

1.各相关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将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干部绩效考核内容,认真做好整合资金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按照程序及时调整指标,按实际用途列入相应支出科目。对虚报、恶意套取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及随意调整整合资金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在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监管主体及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西藏自治区2024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明细表(第一批)3.7 (3)

为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3〕61号)、《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3〕74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审核意见》的通知(藏乡振发〔2023〕140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区2024年第一批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结合巴宜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略) 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农牧民群众增收为主线,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聚焦乡村发展不平衡问题,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发展建设,着力推动乡村均衡发展、高质量发展。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 (略)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倾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资金安排,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挂钩,围绕产业、生态、人才、组织、文化振兴目标,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抓好配套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乡村治理等领域的建设工作。

(四)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三、目标任务

根据《中 (略)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相关要求,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巴宜区2024年第一批脱贫县财政涉农共整合资金*.*元,为巴宜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整合资金来源:2024年巴宜区第一批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涉农资金整合方式及整合资金来源

(一)资金整合方式。统筹资金集中投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其中主要投向生产发展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宜居宜业和美村庄(整村推进类)、扶贫贷款贴息类等七个方面。

(二)整合资金来源。巴宜区2024年第一批巴宜区整合涉农资金*.*元,其中:中央下达我区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元;西藏自治区下达我区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元,包括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39.*元。

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 (略) ,使用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分为: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宜居宜业和美村庄(整村推进类)、扶贫贷款贴息类、培训类、其他类。其中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元,占总资金的6.10%;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634.*元,占总资金的3.88%;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756.*元,占总资金的4.62%;宜居宜业和美村庄(整村推进类)*.*元,占总资金的80.83%;扶贫贷款贴息类305.*元,占总资金的1.87%;培训类*元,占总资金的0.49%;其他类*元,占总资金的2.21%。

(一)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本次已整合用于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资金*元。共计四部分:(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2)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3)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涉及1个项目。

1.百巴镇增巴村及大坝村果园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地点:巴宜区百巴镇。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为提高原果园品质及产量,在原园区内以热镀锌立柱,增设园区立架多功能防护系统,其中增巴村新建多 (略) 约*平方米,大坝村新建多 (略) 约*平方米,两村 (略) 围栏约2544米。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扎西多吉。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自治区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69户936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6户53人。

(二)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本次已整合用于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资金634.*元,共计三部分(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3.*元;(2)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3)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4)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7.*元。涉及2个项目。

1.巴宜区百巴镇嘎吉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巴宜区百巴镇。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为增加嘎吉村村集体经济,对村内20户村集体房屋进行民宿改造及室内外电气,给排水及附属设施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百巴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张珍杰。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529.*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68户454人。

2.巴宜区2024年垃圾清运项目。建设地点:巴宜区。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对巴宜区7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清理。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住建局。项目责任人:王宝。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元。资金来源:市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3979户*人。

(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本次已整合用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756.*元,共计三部分:(1)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7.*元。涉及1个项目

1. (略) 巴宜区百巴镇“三岩”搬迁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巴宜区百巴镇。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堤防工程350米、排洪渠100米、导流工程1963米及其他临时工程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百巴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张珍杰。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756.*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68户454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44户128人。

(四)宜居宜业和美村庄(整村推进类)。本次已整合用于宜居宜业和美村庄项目资金*.*元。共计四个部分:(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2)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3)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4)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93.*元。涉及11个项目。

1.巴宜区百巴镇章巴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章巴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米定村: (略) 面、 (略) 面2111.00平方米, (略) 611.16平方米,边沟排水430.00米,路灯10.00盏,成品垃圾桶10.00个,成品垃圾站1.00个, (略) 1000米,集中人畜分离点1处,成品化粪池19.00户等内容。章巴村: (略) 面、 (略) 面1751.00平方米, (略) 1992.38平方米,路灯20.00盏,成品垃圾桶15.00个,成品垃圾站1.00个, (略) 4000米,集中人畜分离点1处,打麦场1处,成品化粪池49.00户等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934.*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68户277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6户55人。

2巴宜区百巴镇增巴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增巴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1.排污工程1项(含9m混凝土化粪池1座,4㎡3混凝土化粪池71座,UPVC接户管1420m);2.路面硬化面积4519.29㎡;3.饮水点改造1处;4.公共卫生间1处(建筑面积约39.16㎡)、村民自建围墙改造3274.91m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629.*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70户300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6户55人。

3.巴宜区八一镇多布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八一镇多布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硬化面积1455.93㎡;村内现 (略) 的加宽工程,加宽区域工程,加宽区域硬化面积584.33㎡;整村排污工程1项(含雨水管464米,管径为dn1500)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八一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尼玛扎西。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524.*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59户258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7户26人。

4.巴宜区八一镇唐地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八一镇唐地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新建污水管道40 (略) (略) ,污水检查井266座,取水口一座,给水管道6808m,沉砂池一座,阀门井104座,消火栓15座,500*500mm混凝土水沟750m,新 (略) 面3141.06㎡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八一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尼玛扎西。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996.*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71户248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9户29人。

5.巴宜区八一镇拉*嘎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八一镇拉*嘎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路面改造9631㎡,路基排水沟2799m,路基防护挡墙244.5m,围墙整治2884m,给水工程1项(闸阀井56座,排气阀井1座,排沙阀井2座,减压阀井 (略) 工程),污水工程(污水检查井10座,化粪池1座出户方井 (略) 工程)及照明工程。项目责任人:尼玛扎西。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1499.*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07户402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26户78人。

6.巴宜区八一镇章麦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八一镇章麦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道路改造*㎡,路面加宽工程958㎡,排水沟1192m,道 (略) 1623m, (略) 5760m,检查井132座,沉泥井39座及照明工程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八一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尼玛扎西。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1299.*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26户462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9户23人。

7.巴宜区米瑞乡米瑞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米瑞乡米瑞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1. (略) 面工程5650.2㎡;2.路基排水工程1256.6m;3.平面交叉设置工程36㎡;4.路基防护挡土墙91.2m,5.钢带增强聚*烯螺旋波纹管4081.4m,6.污水检查井107座,7.安全设施工程及照明工程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529.*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47户185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3户32人。

8.巴宜区米瑞乡玉荣增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米瑞乡玉荣增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道路工程7707.4㎡,排水沟1922m,交通安全设施, (略) 4721.6m,检查井99座,沉泥井46座,跌水井15座,公路涵管1个,调节池50m3, (略) 经济及照明工程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799.*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43户185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1户32人。

9.巴宜区林芝镇立定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林芝镇立定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道路工程781.97㎡,道路两侧种草6335.91㎡, (略) 373.12㎡,排污管道1292.862m,垃圾站1座,村集体经济响箭场430.45㎡及村民自建打麦场1处,村集体经济产品销售中心1座等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72户311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51户235人。

10.巴宜区更章乡更章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更章乡更章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1、 (略) 修缮拓宽硬化合计6600㎡。2、 (略) 硬化1500㎡。3、 (略) 2200米,地埋式净水设备1个。4、垃圾站2个,垃圾桶30个。5、环湖步道1800㎡。6、水上栈道200㎡。7、水上舞台200㎡。8、木平台300㎡。9、桃花林观景台600㎡。10、桃花林观光栈道1000㎡。11、马棚150㎡等建设内容。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市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78户325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55户221人。

11.巴宜区鲁朗镇拉月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鲁朗镇拉月村。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新建挡土墙425.76m, (略) 995.23㎡,道路工程1918.34㎡,预制砼道牙1890.72m,庭院泡池22座(直径3.6m),庭院经济种植*.1平方米、淋浴间16座、庭院整治22户,及水电工程等建设内容。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4187.*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市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36户122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30户105人。

(五)扶贫贷款贴息类。本次已整合用于扶贫贷款贴息305.*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5.*元。涉及1个项目。

1.2023年扶贫贴息。建设地点:巴宜区。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用于2023年贷款贴息(利差补贴),主要涉及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7.*元、产业贷款贴息资金288.*元。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3月。总投资:305.*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六)培训类。本次已整合用于培训类项目*元。共计三部分(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2)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3)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涉及1个项目。

1.农牧民技能培训。建设地点:巴宜区。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对我区农牧民开展旅游服务、管理、厨师、挖掘机、建筑工人、国家通用语言等技能培训,培训135人次以上。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自治区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七)其他类。本次已整合用于其他类项目*元。共计两部分(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2)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涉及2个项目。

1.就业创业补贴。建设地点:巴宜区。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为我区脱贫户、搬迁户、监测户提供就业、创业补助。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人社局。项目责任人:周睿。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元。资金来源:县级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2.巴宜区2024年新风貌行动项目。建设地点:巴宜区。规划年度:2024年。项目内容:对巴宜区36个村 (略) 36个,实行“正面加分、负面减分”的积分奖惩机制,鼓励群众通过参与基层治理的方式累计积分,按需在“ (略) ”兑换所需物品,开展积分制的推广、乡村治理新风貌行动。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4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4年12月。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统筹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

七、整合资金拨付程序

1.本方案自下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要对应本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和项目建设任务,将具体项目包括项目点概况、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建设任务、进度计划、责任部门等报送上级相关单位审批或备案,由巴宜区财政局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拨付。

2.待巴宜区政府正式批复后,巴宜区财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进度拨付并及 (略) 财政局。

3.对闲置资金、工作滞后、项目进度执行缓慢的单位,巴宜区财政局将适时会同乡村振兴局收回资金,并由区乡村振兴局重新安排。

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

各相关部门须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3〕61号)和《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3〕74号)要求,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同时,项目及资金严格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

巴宜区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要定期、不定期对巴宜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九、绩效考评

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资金拨付及相关材料以及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十、责任追究

1.各相关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将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干部绩效考核内容,认真做好整合资金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按照程序及时调整指标,按实际用途列入相应支出科目。对虚报、恶意套取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及随意调整整合资金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在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监管主体及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西藏自治区2024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明细表(第一批)3.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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