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关于变更2024津南规条申字0002号规划条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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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关于变更2024津南规条申字0002号规划条件的公示

关于变更2024津南规条申字0002号规划条件的公示

为落实《 (略) 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5年—2035年)》要求,依据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向我局提出的关于调整海棠街01-08地块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功能的意见和天津京 (略) 的申请,拟对海棠街01-08地块规划条件进行变更,将规划条件公共设施配置要求中的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2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独立建设,调整为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250㎡的居委会社区中心设施,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800㎡,社区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50平米,规划条件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4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22-*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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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2024津南规条申字0002号规划条件的公示

为落实《 (略) 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5年—2035年)》要求,依据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向我局提出的关于调整海棠街01-08地块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功能的意见和天津京 (略) 的申请,拟对海棠街01-08地块规划条件进行变更,将规划条件公共设施配置要求中的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2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独立建设,调整为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250㎡的居委会社区中心设施,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800㎡,社区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50平米,规划条件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4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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