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T立方氮化硼、10T金刚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南恒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T立方氮化硼、10T金刚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河南 (略) 年产20T立方氮化硼、 10T金刚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日,河南 (略) 对照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年产20T立方氮化硼、10T金刚石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产业集聚区东产业中小企业创业园。租用中小企业创业园产业集标准化厂房3栋6000m2,建设年产20t立方氮化硼、10t金刚石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20t立方氮化硼生产线1条,二期建设年产10t金刚石生产线1条。由于生产计划变化,两期同时建设,同时试运行。
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 度 30分 44.568秒),北纬( 34度 7 分40.637秒)。各生产设备均在3栋车间内布置,主要分为生产加生产区、仓库区、办公区等。总职工人数60人,年生产加工300d,每天24h,三班运转,每班8h。职工不在厂内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2021年3月 (略) 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对本项目予以备案,出具了《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03-*-04-01-*。《河南 (略) 年产20T立方氮化硼、10T金刚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 (略) (略) 于2021年8月编制完成, (略) 环境保护局于**日以禹环评〔2021〕1114号文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批复。**日,本项目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2023年4月开始建设,2023年11月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91%。
(四)验收范围
本次对河南 (略) 年产20T立方氮化硼、10T金刚石项目建设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有无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批复,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情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1、立方氮化硼混料、造粒工序产生粉尘
立方氮化硼生产工序中将物料混料、造粒过程用到粉料,有粉尘产生。
混料、造粒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配备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金刚石生产工序中将物料混料、造粒过程用到粉料,有粉尘产生。
混料、造粒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配备集气罩,收集粉尘的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立方氮化硼和金刚石生产过程混料、造粒工序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采用1套集气除尘设备。
3、金刚石电解工序废气
金刚石合成后需要进行电解以除去铁镍杂质,电解过程使用盐酸作为电解液,会有氯化氢废气产生。
在电解槽上方用防腐材料盖板进行覆盖,并在电解槽一侧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酸雾净化塔进行处理,净化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4、金刚石酸蚀工序废气
金刚石产品需要在反应釜中用浓硫酸、硝酸加热对产品进行酸蚀,以进一步除去产品中的杂质,在反应釜内酸蚀的过程中会有硫酸雾、SO2、NOx产生。
项目反应釜密闭,反应釜连接管道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引至酸雾净化塔进行处理,净化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金刚石电解工序废气和金刚石酸蚀工序废气共用1套酸雾净化塔处理酸性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袋式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浓度为7.2~8.4mg/m3,排放速率为0.022~0.026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为120mg/m3,排放速率限值为3.5kg/h)。
酸雾吸收塔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未监测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均值为3.46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315kg/h,硫酸雾排放浓度均值为4.08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375kg/h,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限值为100mg/m3,排放速率限值为0.26kg/h,硫酸雾排放浓度限值为45mg/m3,排放速率限值为1.5kg/h)。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氯化氢排放浓度为0.06~0.1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0.2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279~0.32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1mg/m3)。
(二)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创业园污水管网排入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混料机、造粒机、球磨机、六面顶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治理措施为: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检修,采取厂房隔音等综合降噪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过程中固废主要为挑拣的残次品及不能用的部分、除尘器收尘、药材残渣、废包装材料、制水工序产生的反渗透膜及生活垃圾。
残次品及不能用的部分、除尘器收尘、药材残渣、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制水工序产生的反渗透膜及生活垃圾定期 (略) 政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公 (略) (略) 于**-8日对项目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了现场采样和监测。
(一)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稳定,立方氮化硼生产工况在94%-96%,金刚石生产工况在89%-92%。废水、废气等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废气治理设施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袋式除尘器废气颗粒物去除效率平均值为96.7%。
(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袋式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浓度为7.2~8.4mg/m3,排放速率为0.022~0.026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为120mg/m3,排放速率限值为3.5kg/h)。
酸雾吸收塔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未监测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均值为3.46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315kg/h,硫酸雾排放浓度均值为4.08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375kg/h,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限值为100mg/m3,排放速率限值为0.26kg/h,硫酸雾排放浓度限值为45mg/m3,排放速率限值为1.5kg/h)。
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氯化氢排放浓度为0.06~0.1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0.2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279~0.32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1mg/m3)。
2、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创业园污水管网排入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东、西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3~55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3~4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废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并实现综合利用。废叶腊石块 、废导电线圈、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立方氮化硼生产沉淀池沉渣,外运至垃圾中转站;废石墨收集后交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废铁镍金属,交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含镍污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暂存要求存放,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验收组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认为本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报告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项目环保设施满足环评批复的要求,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日


河南 (略) 年产20T立方氮化硼、 10T金刚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日,河南 (略) 对照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年产20T立方氮化硼、10T金刚石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产业集聚区东产业中小企业创业园。租用中小企业创业园产业集标准化厂房3栋6000m2,建设年产20t立方氮化硼、10t金刚石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20t立方氮化硼生产线1条,二期建设年产10t金刚石生产线1条。由于生产计划变化,两期同时建设,同时试运行。
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 度 30分 44.568秒),北纬( 34度 7 分40.637秒)。各生产设备均在3栋车间内布置,主要分为生产加生产区、仓库区、办公区等。总职工人数60人,年生产加工300d,每天24h,三班运转,每班8h。职工不在厂内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2021年3月 (略) 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对本项目予以备案,出具了《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03-*-04-01-*。《河南 (略) 年产20T立方氮化硼、10T金刚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 (略) (略) 于2021年8月编制完成, (略) 环境保护局于**日以禹环评〔2021〕1114号文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批复。**日,本项目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2023年4月开始建设,2023年11月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91%。
(四)验收范围
本次对河南 (略) 年产20T立方氮化硼、10T金刚石项目建设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有无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批复,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情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1、立方氮化硼混料、造粒工序产生粉尘
立方氮化硼生产工序中将物料混料、造粒过程用到粉料,有粉尘产生。
混料、造粒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配备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金刚石生产工序中将物料混料、造粒过程用到粉料,有粉尘产生。
混料、造粒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配备集气罩,收集粉尘的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立方氮化硼和金刚石生产过程混料、造粒工序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采用1套集气除尘设备。
3、金刚石电解工序废气
金刚石合成后需要进行电解以除去铁镍杂质,电解过程使用盐酸作为电解液,会有氯化氢废气产生。
在电解槽上方用防腐材料盖板进行覆盖,并在电解槽一侧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酸雾净化塔进行处理,净化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4、金刚石酸蚀工序废气
金刚石产品需要在反应釜中用浓硫酸、硝酸加热对产品进行酸蚀,以进一步除去产品中的杂质,在反应釜内酸蚀的过程中会有硫酸雾、SO2、NOx产生。
项目反应釜密闭,反应釜连接管道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引至酸雾净化塔进行处理,净化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金刚石电解工序废气和金刚石酸蚀工序废气共用1套酸雾净化塔处理酸性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袋式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浓度为7.2~8.4mg/m3,排放速率为0.022~0.026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为120mg/m3,排放速率限值为3.5kg/h)。
酸雾吸收塔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未监测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均值为3.46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315kg/h,硫酸雾排放浓度均值为4.08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375kg/h,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限值为100mg/m3,排放速率限值为0.26kg/h,硫酸雾排放浓度限值为45mg/m3,排放速率限值为1.5kg/h)。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氯化氢排放浓度为0.06~0.1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0.2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279~0.32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1mg/m3)。
(二)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创业园污水管网排入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混料机、造粒机、球磨机、六面顶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治理措施为: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检修,采取厂房隔音等综合降噪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过程中固废主要为挑拣的残次品及不能用的部分、除尘器收尘、药材残渣、废包装材料、制水工序产生的反渗透膜及生活垃圾。
残次品及不能用的部分、除尘器收尘、药材残渣、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制水工序产生的反渗透膜及生活垃圾定期 (略) 政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公 (略) (略) 于**-8日对项目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了现场采样和监测。
(一)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稳定,立方氮化硼生产工况在94%-96%,金刚石生产工况在89%-92%。废水、废气等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废气治理设施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袋式除尘器废气颗粒物去除效率平均值为96.7%。
(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袋式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浓度为7.2~8.4mg/m3,排放速率为0.022~0.026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为120mg/m3,排放速率限值为3.5kg/h)。
酸雾吸收塔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未监测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均值为3.46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315kg/h,硫酸雾排放浓度均值为4.08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375kg/h,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限值为100mg/m3,排放速率限值为0.26kg/h,硫酸雾排放浓度限值为45mg/m3,排放速率限值为1.5kg/h)。
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氯化氢排放浓度为0.06~0.1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0.2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279~0.32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1mg/m3)。
2、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创业园污水管网排入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东、西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3~55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3~4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废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并实现综合利用。废叶腊石块 、废导电线圈、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立方氮化硼生产沉淀池沉渣,外运至垃圾中转站;废石墨收集后交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废铁镍金属,交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含镍污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暂存要求存放,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验收组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认为本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报告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项目环保设施满足环评批复的要求,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