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丰街道实施2024年生态公益林一般抚育项目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永丰街道实施2024年生态公益林一般抚育项目的批复

正文文件

关于永丰街道实施2024年生态公益林

一般抚育项目的批复

永丰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报送的《关于实施2024年生态公益林一般抚育项目的请示》(松府永办〔2024〕5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街道实施生态公益林一般抚育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本项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实施。

二、实施范围及内容:在对全镇1215.285亩生态公益林一般日常管护的基础上,重点对盐仓居委会等101.48亩生长密度过高、“开天窗”、病虫危害严重、沟渠体系严重淤塞、林相结构不合理的林地进行一般抚育。主要内容包括沟渠清理、补植、抚育间伐、修枝、竖立标识标牌、剩余物清理、涵管铺设、配备防火设施等。

三、实施要求:一是对林木过密、病虫害严重、严重退化的公益林优先实施抚育;二是确保永丰街道公益林无“林窗”, 并对重点区域适当进行景观提升;三是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去劣留优原则,科学开展林地抚育,进一步丰富生物多样性,提高林分质量,建立健康、优质的森林生态系统。

四、资金配套:本项目建安费为54.*元,二类费用为5.*元,共计投入资金为60.*元,60.*元全部纳入区2024年林业养护专项经费(具体以审定金额为准)。

五、请按照《 (略) 生态公益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沪绿容[2022]97号)文件要求,规范项目程序,抓紧组织实施,并加强施工管理,有效提升公益林管护质量,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抚育产生的林木资产请按照《 (略) 生态公益林抚育产生的林木资产处置指导意见(试行)》(沪绿容[2022]229号)的通知要求执行。

松 (略) 容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略) 松 (略) 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印发 

- 1 -

正文文件

关于永丰街道实施2024年生态公益林

一般抚育项目的批复

永丰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报送的《关于实施2024年生态公益林一般抚育项目的请示》(松府永办〔2024〕5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街道实施生态公益林一般抚育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本项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实施。

二、实施范围及内容:在对全镇1215.285亩生态公益林一般日常管护的基础上,重点对盐仓居委会等101.48亩生长密度过高、“开天窗”、病虫危害严重、沟渠体系严重淤塞、林相结构不合理的林地进行一般抚育。主要内容包括沟渠清理、补植、抚育间伐、修枝、竖立标识标牌、剩余物清理、涵管铺设、配备防火设施等。

三、实施要求:一是对林木过密、病虫害严重、严重退化的公益林优先实施抚育;二是确保永丰街道公益林无“林窗”, 并对重点区域适当进行景观提升;三是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去劣留优原则,科学开展林地抚育,进一步丰富生物多样性,提高林分质量,建立健康、优质的森林生态系统。

四、资金配套:本项目建安费为54.*元,二类费用为5.*元,共计投入资金为60.*元,60.*元全部纳入区2024年林业养护专项经费(具体以审定金额为准)。

五、请按照《 (略) 生态公益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沪绿容[2022]97号)文件要求,规范项目程序,抓紧组织实施,并加强施工管理,有效提升公益林管护质量,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抚育产生的林木资产请按照《 (略) 生态公益林抚育产生的林木资产处置指导意见(试行)》(沪绿容[2022]229号)的通知要求执行。

松 (略) 容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略) 松 (略) 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印发 

- 1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