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正裕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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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正裕工业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 (略) 年产*支配套电镀连杆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漩门三期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

浙江 (略)

浙江 (略)

在正裕智造园1#厂房新增6条连杆生产配套的全自动高速镀硬铬生产线及配套前处理超声波清洗机、去氢炉,建成后形成年电镀*支连杆的生产能力。

(略) 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本项目含铬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纯水制备浓水直接纳管排放。其他工艺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收集后由正裕智造园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50%处理后回用至生产,其余50%废水处理 (略) (略) , (略) (略) 处理。

2、废气:本项目电镀线整体密闭,反刻槽、镀铬槽产生的铬酸雾采用双侧槽边吸风方式收集进入“冷却塔(顶部设去雾器)+网格回收+二级洗气塔”回收铬酸,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气收集率按95%计。同时,铬酸备用槽、硫酸配置产生的酸雾也接入“网格回收+二级洗气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设计资料,每条电镀线各设1套废气处理系统,共6套,单套废气风机设计规模为*m3/h,酸雾处理效率按96%计,排气筒高度均为25m。

3、固废:危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消音器、减震装置等,加强机械设备维护。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 (略) 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 (略) 年产*支配套电镀连杆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漩门三期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

浙江 (略)

浙江 (略)

在正裕智造园1#厂房新增6条连杆生产配套的全自动高速镀硬铬生产线及配套前处理超声波清洗机、去氢炉,建成后形成年电镀*支连杆的生产能力。

(略) 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本项目含铬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纯水制备浓水直接纳管排放。其他工艺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收集后由正裕智造园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50%处理后回用至生产,其余50%废水处理 (略) (略) , (略) (略) 处理。

2、废气:本项目电镀线整体密闭,反刻槽、镀铬槽产生的铬酸雾采用双侧槽边吸风方式收集进入“冷却塔(顶部设去雾器)+网格回收+二级洗气塔”回收铬酸,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气收集率按95%计。同时,铬酸备用槽、硫酸配置产生的酸雾也接入“网格回收+二级洗气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设计资料,每条电镀线各设1套废气处理系统,共6套,单套废气风机设计规模为*m3/h,酸雾处理效率按96%计,排气筒高度均为25m。

3、固废:危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消音器、减震装置等,加强机械设备维护。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 (略) 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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