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世辉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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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世辉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加工项目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世辉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加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济开发区盐田路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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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世辉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加工项目
(略) (略) "
(略) 雅星镇国营八一总场长岭农场(原武装部基地)1号
海南依 (略)
项目占地面积约4360.3平方米,项目设有一条木材加工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有锯木车间、防腐车间、晾晒场、烘干车间、成品仓库、办公区等。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布局合理,项目拟采用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具有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可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只要在本项目的建设中认真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考虑,建设项目在选定地址内实施是可行的。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因此为允许类,所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 (略) 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 (略) 产业政策要求。
经现场勘查及资料核实,本项目厂界内范围及厂界外周边500m范围均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敏感区域。 (略) 测绘服务中心出具的“《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局部图”,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乡村建设用地”。 (略)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公众版)的查询结果,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因此,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项目场地为建设单位承包使用,项目现有的用地手续完善,项目的建设符合用地规划。
项目运营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做好外排污染物的治理,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及时处理。落实这些措施后,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不会因为其建设而受到大的影响。
(1)大气环境: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声环境:项目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本项目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事故防范措施等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内。本评价认为在科学管理和完善的预防应急措施处置机制保障下,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是比较低的,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范围。事故的影响是短暂的,在事故妥善处理后,周围环境质量可以恢复原状水平。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世辉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加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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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面积约4360.3平方米,项目设有一条木材加工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有锯木车间、防腐车间、晾晒场、烘干车间、成品仓库、办公区等。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布局合理,项目拟采用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具有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可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只要在本项目的建设中认真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考虑,建设项目在选定地址内实施是可行的。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因此为允许类,所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 (略) 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 (略) 产业政策要求。
经现场勘查及资料核实,本项目厂界内范围及厂界外周边500m范围均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敏感区域。 (略) 测绘服务中心出具的“《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局部图”,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乡村建设用地”。 (略)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公众版)的查询结果,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因此,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项目场地为建设单位承包使用,项目现有的用地手续完善,项目的建设符合用地规划。
项目运营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做好外排污染物的治理,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及时处理。落实这些措施后,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不会因为其建设而受到大的影响。
(1)大气环境: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声环境:项目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本项目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证事故防范措施等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内。本评价认为在科学管理和完善的预防应急措施处置机制保障下,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可能性是比较低的,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范围。事故的影响是短暂的,在事故妥善处理后,周围环境质量可以恢复原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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