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龙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
柳州市龙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
柳州市龙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龙 (略)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报告书编号 | 中赛现评[2023]034号 | ||||||||||||||||||||||||||||||||||||||||||||||||||||||
用人单位名称 | (略) 龙 (略) | 项目地址 | (略) 鹿寨县江口乡水碾村水碾屯广西柳州汽车城表面处理产业园B10栋 | 企业联系人 | 涂思宇 | ||||||||||||||||||||||||||||||||||||||||||||||||||
项目简介 | (略) 龙 (略) 成立于2017年7月,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金属表面涂装,五金机械、普通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冲压件、五金等的生产、销售等。租赁鹿寨县江口乡水碾村江口工业园B10栋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建设有3条镀锌生产线和1条镀锌镍生产线以及其它相关附属设施,设计年产电镀锌产品*m2,电镀锌镍产品*m2。 | ||||||||||||||||||||||||||||||||||||||||||||||||||||||
现场调查人员 | 谢元科、陈大刚 | 时间 | 2023.11.18 | 企业陪同人 | 覃和萍 | ||||||||||||||||||||||||||||||||||||||||||||||||||
现场监测人员 | 谢元科、陈大刚、陈欣历、韦禹、农天馨、谭如恒 | 时间 | 2023.11.24~2023.11.26 | 企业陪同人 | 覃和萍 | ||||||||||||||||||||||||||||||||||||||||||||||||||
项目存在的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氯化氢及盐酸、铬酸盐、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锌烟、可溶性镍化合物、噪声和高温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氯化氢及盐酸、铬酸盐、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锌烟、可溶性镍化合物和噪声。 检测结果:本次所检测生产车间各岗位接触的氯化氢及盐酸、铬酸盐、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锌烟和可溶性镍化合物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 本次所检测岗位除1#滚镀线上料岗位、1#滚镀线下料岗位、2#滚镀线上料岗位、2#滚镀线下料岗位4个岗位的噪声测量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余岗位的噪声测量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
评价结论 及建议 | 一、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公司生产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职业病危害分类严重的项目。 二、分项结论:
三、综合结论:综上所述, (略) 龙 (略) 在生产运行当中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的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本次共对11个工作岗位/工种接触的噪声进行测量,测量结果除1#滚镀线(上料岗位、下料岗位)、2#滚镀线(上料岗位、下料岗位)共4个岗位/工种接触的噪声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很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针对企业特点,改善工作环境,采取纠正和管理行动,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设置噪声危害及防护标识,佩戴噪声防护用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采取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作业场所监测等措施。 按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与建议整改完善后,可将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的影响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水平内,满足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 ||||||||||||||||||||||||||||||||||||||||||||||||||||||
现场照片 |
柳州市龙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龙 (略)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报告书编号 | 中赛现评[2023]034号 | ||||||||||||||||||||||||||||||||||||||||||||||||||||||
用人单位名称 | (略) 龙 (略) | 项目地址 | (略) 鹿寨县江口乡水碾村水碾屯广西柳州汽车城表面处理产业园B10栋 | 企业联系人 | 涂思宇 | ||||||||||||||||||||||||||||||||||||||||||||||||||
项目简介 | (略) 龙 (略) 成立于2017年7月,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金属表面涂装,五金机械、普通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冲压件、五金等的生产、销售等。租赁鹿寨县江口乡水碾村江口工业园B10栋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建设有3条镀锌生产线和1条镀锌镍生产线以及其它相关附属设施,设计年产电镀锌产品*m2,电镀锌镍产品*m2。 | ||||||||||||||||||||||||||||||||||||||||||||||||||||||
现场调查人员 | 谢元科、陈大刚 | 时间 | 2023.11.18 | 企业陪同人 | 覃和萍 | ||||||||||||||||||||||||||||||||||||||||||||||||||
现场监测人员 | 谢元科、陈大刚、陈欣历、韦禹、农天馨、谭如恒 | 时间 | 2023.11.24~2023.11.26 | 企业陪同人 | 覃和萍 | ||||||||||||||||||||||||||||||||||||||||||||||||||
项目存在的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氯化氢及盐酸、铬酸盐、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锌烟、可溶性镍化合物、噪声和高温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氯化氢及盐酸、铬酸盐、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锌烟、可溶性镍化合物和噪声。 检测结果:本次所检测生产车间各岗位接触的氯化氢及盐酸、铬酸盐、氢氧化钠、碳酸钠、氯化锌烟和可溶性镍化合物检测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 本次所检测岗位除1#滚镀线上料岗位、1#滚镀线下料岗位、2#滚镀线上料岗位、2#滚镀线下料岗位4个岗位的噪声测量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余岗位的噪声测量结果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
评价结论 及建议 | 一、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公司生产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职业病危害分类严重的项目。 二、分项结论:
三、综合结论:综上所述, (略) 龙 (略) 在生产运行当中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的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本次共对11个工作岗位/工种接触的噪声进行测量,测量结果除1#滚镀线(上料岗位、下料岗位)、2#滚镀线(上料岗位、下料岗位)共4个岗位/工种接触的噪声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很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针对企业特点,改善工作环境,采取纠正和管理行动,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设置噪声危害及防护标识,佩戴噪声防护用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采取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作业场所监测等措施。 按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与建议整改完善后,可将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的影响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水平内,满足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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