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关于2024年5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龙 (略) (略) 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自然法宣审批股
邮编:*
联系电话:0875-* (兼传真)
电子邮箱:*@*26.com
项目 名称 | 龙陵县 (略) *吨/年金属硅颗粒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龙陵县龙新乡黄草坝村新塘房(云南龙陵产业园区黄草坝片区) | 建设单位 | 龙陵县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于2023年8月1日取得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陵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投资备案证,备案号:2308-*-04-01-*。本项目工程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占地面积*.11m2,建筑面积*.73m2,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车间(1#楼)、成品仓库(2#楼)、备品备件仓库(3#楼)、门卫室(4#楼)、回熔炉车间(5#楼)及原料贮存仓库(6#楼);购置破碎、分选生产线1条,磨粉生产线2条,配套硅粉回熔炉2套;并配套建设其它相关辅助设施,形成年产*吨金属硅颗粒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期主要针对回熔炉车间、原料贮存车间的建设及室内的装修、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程,拟建区已完成场地平整,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装修废气通过采取定期洒水降尘、冲洗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回用于施工场地及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龙 (略) 公共卫生间及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作业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及设备安装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房阻隔等措施可减少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弃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少量土石方回用于绿化用土,建筑垃圾、废弃包装材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清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运输车辆尾气。 有组织:项目设置1条再生硅料生产线,破碎车间安装原料仓、放矿机、鄂破机、单层筛、细鄂破机、四层筛各一台,分选车间设置3台分选机,通过原料仓密闭、设收尘口等措施,产生的粉尘经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引风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设置1条回熔炉重熔再造金属硅锭生产线(含2套回熔炉及配套设备),经上料系统密闭、上方设置集气罩等措施,产生的烟气通过收集系统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非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主要为龙 (略) 厂房,高约28m,由于排气筒高度不满足高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排放速率标准严格按50%执行。 项目设置2条成套的LX-2G型磨粉金属硅颗粒生产线,为负压状态运行,每条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负压收集系统引至“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粉尘:装卸粉尘来自再生硅料堆放区、一般固废堆放区、成品车间,通过采取车间封闭、吨袋贮存等措施;破碎车间、分选车间、磨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未收集的粉尘经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排放;回熔炉重熔再造金属硅锭生产线烟气通过设施密闭、集气罩收集等措施后,未收集的粉尘经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排放。无组织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输车辆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及CHx,经自然扩散对空气环境影响小。 2.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回熔炉冷却循环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 回熔炉冷却循环水来自回熔炉、中频柜、电容器组,通过设置一套由冷却主机及循环水箱组成的闭式循环水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主要经雨水收集沉淀后用于龙 (略) 硅石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再排入自建一体化污水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的冲厕、绿化标准要求后用于冲厕、绿化,不外排。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声级值在70~90dB(A)之间。环评预测,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厂房隔声、优化布局等措施,运营期昼、夜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再生硅料生产线的筛下料、分选废渣,均外售给安阳县 (略) 综合利用;再生硅料生产线的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堆放区后外售综合利用;金属硅颗粒加工生产线的筛下粉、收尘灰,回熔炉重熔再造金属硅锭生产线的收尘灰,通过收集后经回熔炉高温重熔浇铸成金属硅块,重新进入金属硅颗粒加工生产线。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点;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危险废物: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并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龙 (略) (略) 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自然法宣审批股
邮编:*
联系电话:0875-* (兼传真)
电子邮箱:*@*26.com
项目 名称 | 龙陵县 (略) *吨/年金属硅颗粒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龙陵县龙新乡黄草坝村新塘房(云南龙陵产业园区黄草坝片区) | 建设单位 | 龙陵县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于2023年8月1日取得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陵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投资备案证,备案号:2308-*-04-01-*。本项目工程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占地面积*.11m2,建筑面积*.73m2,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车间(1#楼)、成品仓库(2#楼)、备品备件仓库(3#楼)、门卫室(4#楼)、回熔炉车间(5#楼)及原料贮存仓库(6#楼);购置破碎、分选生产线1条,磨粉生产线2条,配套硅粉回熔炉2套;并配套建设其它相关辅助设施,形成年产*吨金属硅颗粒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期主要针对回熔炉车间、原料贮存车间的建设及室内的装修、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程,拟建区已完成场地平整,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装修废气通过采取定期洒水降尘、冲洗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回用于施工场地及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龙 (略) 公共卫生间及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作业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及设备安装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房阻隔等措施可减少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弃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少量土石方回用于绿化用土,建筑垃圾、废弃包装材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清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运输车辆尾气。 有组织:项目设置1条再生硅料生产线,破碎车间安装原料仓、放矿机、鄂破机、单层筛、细鄂破机、四层筛各一台,分选车间设置3台分选机,通过原料仓密闭、设收尘口等措施,产生的粉尘经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引风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设置1条回熔炉重熔再造金属硅锭生产线(含2套回熔炉及配套设备),经上料系统密闭、上方设置集气罩等措施,产生的烟气通过收集系统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非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主要为龙 (略) 厂房,高约28m,由于排气筒高度不满足高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排放速率标准严格按50%执行。 项目设置2条成套的LX-2G型磨粉金属硅颗粒生产线,为负压状态运行,每条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负压收集系统引至“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粉尘:装卸粉尘来自再生硅料堆放区、一般固废堆放区、成品车间,通过采取车间封闭、吨袋贮存等措施;破碎车间、分选车间、磨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未收集的粉尘经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排放;回熔炉重熔再造金属硅锭生产线烟气通过设施密闭、集气罩收集等措施后,未收集的粉尘经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排放。无组织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输车辆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及CHx,经自然扩散对空气环境影响小。 2.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回熔炉冷却循环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 回熔炉冷却循环水来自回熔炉、中频柜、电容器组,通过设置一套由冷却主机及循环水箱组成的闭式循环水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主要经雨水收集沉淀后用于龙 (略) 硅石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再排入自建一体化污水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的冲厕、绿化标准要求后用于冲厕、绿化,不外排。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声级值在70~90dB(A)之间。环评预测,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厂房隔声、优化布局等措施,运营期昼、夜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再生硅料生产线的筛下料、分选废渣,均外售给安阳县 (略) 综合利用;再生硅料生产线的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堆放区后外售综合利用;金属硅颗粒加工生产线的筛下粉、收尘灰,回熔炉重熔再造金属硅锭生产线的收尘灰,通过收集后经回熔炉高温重熔浇铸成金属硅块,重新进入金属硅颗粒加工生产线。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点;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危险废物: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并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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