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5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南宁市武鸣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5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及批复链接 | 审批时间 |
1 | (略) 武鸣区高维建材厂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南审武环建〔2024〕32号《 (略) 武鸣区高维建材厂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见附件。 | 2024年5月17日 |
2 | 关于广西 (略) 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南审武环建〔2024〕33号《关于广西 (略) 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见附件。 | 2024年5月17日 |
3 | 关于广西伊灵 (略) 打叶复烤工艺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南审武环建〔2024〕34号《关于广西伊灵 (略) 打叶复烤工艺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见附件。 | 2024年5月17日 |
4 | (略) 鑫 (略) 金属家具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南审武环建〔2024〕35号《 (略) 鑫 (略) 金属家具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见附件。 | 2024年5月17日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联系地址: (略) 武鸣区城 (略) 3 (略) 武鸣区行政审批局;邮编*;传真0771-*。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及批复链接 | 审批时间 |
1 | (略) 武鸣区高维建材厂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南审武环建〔2024〕32号《 (略) 武鸣区高维建材厂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见附件。 | 2024年5月17日 |
2 | 关于广西 (略) 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南审武环建〔2024〕33号《关于广西 (略) 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见附件。 | 2024年5月17日 |
3 | 关于广西伊灵 (略) 打叶复烤工艺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南审武环建〔2024〕34号《关于广西伊灵 (略) 打叶复烤工艺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见附件。 | 2024年5月17日 |
4 | (略) 鑫 (略) 金属家具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南审武环建〔2024〕35号《 (略) 鑫 (略) 金属家具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见附件。 | 2024年5月17日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联系地址: (略) 武鸣区城 (略) 3 (略) 武鸣区行政审批局;邮编*;传真0771-*。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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