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阜沙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空气产品气体中山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中山市阜沙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空气产品气体中山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空气产品气体(中山)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阜沙镇阜沙大道18号,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空气产品气体(中山)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阜沙镇 |
建设单位 | 空气产品气体(中山)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空气产品气体(中山)有限公司现有项 (略) 阜 (略) 36号,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687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工业气体储存、混合、分装,年充装氧气635吨、氮气1105吨、氩气209吨、二氧化碳3199吨、混合气15吨、杜瓦罐气体100吨、氧化混合气6吨、可燃混合气14吨、*炔0.15吨。 |
环评机构 |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不新增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源和固体废物。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暂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根据空气产品气体(中山)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阜沙镇阜沙大道18号,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空气产品气体(中山)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阜沙镇 |
建设单位 | 空气产品气体(中山)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空气产品气体(中山)有限公司现有项 (略) 阜 (略) 36号,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687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工业气体储存、混合、分装,年充装氧气635吨、氮气1105吨、氩气209吨、二氧化碳3199吨、混合气15吨、杜瓦罐气体100吨、氧化混合气6吨、可燃混合气14吨、*炔0.15吨。 |
环评机构 |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不新增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源和固体废物。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暂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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