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鑫二氧化硅新型材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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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鑫二氧化硅新型材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目前已完成了《博鑫二氧化硅新型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自主验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本次验收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现将“博鑫二氧化硅新型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全文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5月17日~2024年06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目前已完成了《博鑫二氧化硅新型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自主验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本次验收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现将“博鑫二氧化硅新型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全文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5月17日~2024年06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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