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泉县邢塘街道卫生院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泉县邢塘街道卫生院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泉县邢 (略) 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 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2024年5月17日
项目名称:临泉县邢 (略) 改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设地点: (略) 临泉县邢塘街道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省天洁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投资总额为*元,环保投资*元。项目总建筑面积3500m2 ,项目对现有3500平方米商品房进行结构改造及室内装修,使其达到医疗用房条件,添置办公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环保、照明等公用附属设施。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已对该项目未批先建行为完成处罚,无施工期。营运期,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t/a,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和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采用密闭煎药机,中药煎煮过程全封闭进行。污水处理站废气需加盖密闭,投放除臭剂。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的相关标准。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标准。项目设置不低于10m2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格栅渣、污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营运期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墙体隔声、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按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4年4月9日在县政府 (略) 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临泉县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20】434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泉县邢 (略) 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 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2024年5月17日
项目名称:临泉县邢 (略) 改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设地点: (略) 临泉县邢塘街道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省天洁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投资总额为*元,环保投资*元。项目总建筑面积3500m2 ,项目对现有3500平方米商品房进行结构改造及室内装修,使其达到医疗用房条件,添置办公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环保、照明等公用附属设施。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已对该项目未批先建行为完成处罚,无施工期。营运期,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t/a,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处理后,通 (略) 排入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和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采用密闭煎药机,中药煎煮过程全封闭进行。污水处理站废气需加盖密闭,投放除臭剂。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的相关标准。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标准。项目设置不低于10m2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格栅渣、污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营运期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墙体隔声、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按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4年4月9日在县政府 (略) 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临泉县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20】434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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