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州金源包装容器有限公司化妆品包装智能一体化成型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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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泰州金源包装容器有限公司化妆品包装智能一体化成型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黄桥工业园区(黄桥经济开发区) (略) 56号

建设单位:泰州 (略)

基本情况:泰州 (略) 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启动化妆品包装智能一体化成型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铝制品包装部件*万套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7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企业全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实施后,雨水排入园 (略) ,生产废水进入厂内污水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一同接管排入 (略) (黄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接管标准根据 (略) (黄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文件规定的纳管标准执行。 (略) (黄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一级A标准。

2.废气 本项目根据各股工艺废气的性质与特征因子,分别选用活性炭吸附、湿式除尘、碱喷淋等措施治理,尾气由排气筒实现有组织排放。

①抛光废气:4台抛光机(11~14#)位于密闭抛光间,负压收集废气,11#、12#抛光间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现有)排放,13#、14#抛光间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现有)排放;

②阳极氧化工段废气:槽体密闭、负压收集废气,通过3套酸雾吸收塔(4#~6#,新建)处理,由3根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DA005,现有)排放;

③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6,现有)排放;

④烘烤废气:集气罩收集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8,新建)排放;

⑤去油墨废气:槽体密闭、负压收集废气,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3#)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新建)排放。

大气污染控制和治理措施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14〕128号)等要求,处理后各排气筒尾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相应要求,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本次工程实施后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各种风机、机加工设备等,通过合理规划生产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隔声罩、构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隔声降噪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要求,可达标排放。

4.固废 本次工程实施后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布轮、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湿式除尘器滤渣、纯水制备废滤料、废膜片、树脂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油、废槽渣、染料废包装、废包装桶、水处理污泥、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滤芯、在线监测废液。

①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②一般工业固废:不合格品回用,其他外售综合利用。

③生活垃圾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文件的要求,全厂固废实现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62号,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 (略) 黄桥工业园区(黄桥经济开发区) (略) 56号

建设单位:泰州 (略)

基本情况:泰州 (略) 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启动化妆品包装智能一体化成型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铝制品包装部件*万套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7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企业全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实施后,雨水排入园 (略) ,生产废水进入厂内污水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一同接管排入 (略) (黄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接管标准根据 (略) (黄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文件规定的纳管标准执行。 (略) (黄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一级A标准。

2.废气 本项目根据各股工艺废气的性质与特征因子,分别选用活性炭吸附、湿式除尘、碱喷淋等措施治理,尾气由排气筒实现有组织排放。

①抛光废气:4台抛光机(11~14#)位于密闭抛光间,负压收集废气,11#、12#抛光间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现有)排放,13#、14#抛光间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现有)排放;

②阳极氧化工段废气:槽体密闭、负压收集废气,通过3套酸雾吸收塔(4#~6#,新建)处理,由3根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DA005,现有)排放;

③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6,现有)排放;

④烘烤废气:集气罩收集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8,新建)排放;

⑤去油墨废气:槽体密闭、负压收集废气,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3#)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新建)排放。

大气污染控制和治理措施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14〕128号)等要求,处理后各排气筒尾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相应要求,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本次工程实施后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各种风机、机加工设备等,通过合理规划生产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隔声罩、构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隔声降噪消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要求,可达标排放。

4.固废 本次工程实施后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布轮、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湿式除尘器滤渣、纯水制备废滤料、废膜片、树脂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油、废槽渣、染料废包装、废包装桶、水处理污泥、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滤芯、在线监测废液。

①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②一般工业固废:不合格品回用,其他外售综合利用。

③生活垃圾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文件的要求,全厂固废实现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62号,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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