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辽县净水厂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东辽县净水厂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环东审字〔2024〕9号
关于东辽县净水厂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辽县县城供水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 (略) 中科 (略) 编制的《东辽县净水厂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白泉镇赵家村。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生产废水排放方式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通过新建的污水管道自流至入河排污口排入乌龙半截河。建设367.11m污水排放管道、16个污水检查井、1个入河排污口、检测采样点、标识牌及视频监控系统。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污水,通 (略) 排放至东辽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工地边界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场地堆放的建筑材料要使用苫布遮盖,防止起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夜间(22:00-06:00)施工。做好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及时将建筑垃圾送往政府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滤池反冲洗废水和排泥水,生产废水在厂区内经过回收水池沉淀后,上清液作为原水回用,剩余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乌龙半截河。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执行。
3、净水污泥要经过脱水处理后送垃圾填埋厂进行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
4、要开展入河排污口论证。在乌龙半截河左岸要建设1个规范化入河排污口,排污口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自动测流设备。建议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掌握排水水质,定期上报相关部门。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4年5月20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综合行政审批办 2024年5月20日
辽环东审字〔2024〕9号
关于东辽县净水厂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辽县县城供水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 (略) 中科 (略) 编制的《东辽县净水厂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白泉镇赵家村。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生产废水排放方式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通过新建的污水管道自流至入河排污口排入乌龙半截河。建设367.11m污水排放管道、16个污水检查井、1个入河排污口、检测采样点、标识牌及视频监控系统。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污水,通 (略) 排放至东辽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工地边界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场地堆放的建筑材料要使用苫布遮盖,防止起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夜间(22:00-06:00)施工。做好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及时将建筑垃圾送往政府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滤池反冲洗废水和排泥水,生产废水在厂区内经过回收水池沉淀后,上清液作为原水回用,剩余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乌龙半截河。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执行。
3、净水污泥要经过脱水处理后送垃圾填埋厂进行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
4、要开展入河排污口论证。在乌龙半截河左岸要建设1个规范化入河排污口,排污口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自动测流设备。建议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掌握排水水质,定期上报相关部门。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4年5月20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综合行政审批办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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