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浦县曲樟乡红色文化教育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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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浦县曲樟乡红色文化教育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合浦县曲樟乡红色文化教育基地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合浦县曲樟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合浦县曲樟乡红色文化教育基地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中 (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 (略) 第712号令)、《合浦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合办发〔2020〕29号),结合合浦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第50次常务会议纪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红色革命精神。同意建设合浦县曲樟乡红色文化教育基地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合浦县曲樟中学大门旁。

三、项目业主:合浦县曲樟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设面积1107.6平方米,其中红色文化教育基地298.8平方米,红色革命陈列馆298.8平方米,党组织研学基地510平方米,以及地面硬底化、绿化、照明、水电、布展等相关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革命老区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及多渠道解决。

本批复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进行举报。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文旅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审计局、合浦生态环境局。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人秘股 2024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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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浦县曲樟乡红色文化教育基地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合浦县曲樟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合浦县曲樟乡红色文化教育基地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中 (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 (略) 第712号令)、《合浦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合办发〔2020〕29号),结合合浦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第50次常务会议纪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红色革命精神。同意建设合浦县曲樟乡红色文化教育基地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合浦县曲樟中学大门旁。

三、项目业主:合浦县曲樟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设面积1107.6平方米,其中红色文化教育基地298.8平方米,红色革命陈列馆298.8平方米,党组织研学基地510平方米,以及地面硬底化、绿化、照明、水电、布展等相关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革命老区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及多渠道解决。

本批复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进行举报。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文旅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审计局、合浦生态环境局。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人秘股 2024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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