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57整改情况的公示
阜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57整改情况的公示
反馈问题(序号57)整改情况的
公示
截止目前,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反馈问题(57号)2020年以来,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 (略) 信访举报案件1025件,其中畜禽养殖污染类投诉264件,占25.8%;本次督察, (略) 涉及畜禽养殖污染类投诉100件,占比17.5%。 (略) 农业农村部门今年4-6月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行动,仅排查整改问题117个,与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和本次督察情况大相径庭。本次督察共发现畜禽养殖污染问题42个,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不到 位、环境管理混乱、粪污处理能力与养殖规模不匹配或处理设施闲置不用等问题普遍存在。
已全部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
附件: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7号)整改情况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18-*
阜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
反馈问题(序号56)整改情况的报告
接到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反馈问题后,阜城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即布置,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集中精力抓整改,持续发力不放松,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反馈问题(56)已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大多距离村庄较近,粪污处理设施达标配建率仅25%,且不能保证正常使用。
二、整改目标
2023年底,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达标配建率达到60%以上,且正常使用。
三、整改时限:
(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成立以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镇主管领导以及农业农村局畜牧股为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负责本次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具体工作以及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工作,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2023年8月阜城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阜城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并在阜城县农业农村局公众号公布了养殖污染举报电话。
(三)2023年10月召集乡镇召开专题调度会,下发《阜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畜禽粪污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畜禽粪污排查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粪污处理设施不达标或者无处理设施的养殖场户进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督促其尽快完善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
(四)指导养殖场户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对未配建粪污设施的养殖场(户)进行督导配建,对已配建粪污处理设施但闲置不用的养殖场(户)督促启用,对造成环境污染且拒不整改的交由环保部门查处。
五、整改成效:
针对环保督察期间反馈问题(56),为提高我县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从而消除畜禽养殖粪污污染环境的风险隐患,降低养殖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我县举一反三积极推进养殖场户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农业农村局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局强化监督管理,乡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养殖场(户)落实主体责任,到2023年12月底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达标配建率达到63.05%,且能正常使用,散养户对畜禽粪污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做好消毒,消除异味。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反馈问题(56)已整改完成。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改造提升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带动全县养殖场户积极配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大幅提高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达标配建率,下半年积极谋划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通过争取各级资金积极扶持养殖场户,实现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设施配建率达到90%以上。
阜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反馈问题(序号57)整改情况的
公示
截止目前,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反馈问题(57号)2020年以来,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 (略) 信访举报案件1025件,其中畜禽养殖污染类投诉264件,占25.8%;本次督察, (略) 涉及畜禽养殖污染类投诉100件,占比17.5%。 (略) 农业农村部门今年4-6月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行动,仅排查整改问题117个,与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和本次督察情况大相径庭。本次督察共发现畜禽养殖污染问题42个,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不到 位、环境管理混乱、粪污处理能力与养殖规模不匹配或处理设施闲置不用等问题普遍存在。
已全部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
附件: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7号)整改情况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18-*
阜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
反馈问题(序号56)整改情况的报告
接到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反馈问题后,阜城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即布置,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集中精力抓整改,持续发力不放松,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反馈问题(56)已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大多距离村庄较近,粪污处理设施达标配建率仅25%,且不能保证正常使用。
二、整改目标
2023年底,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达标配建率达到60%以上,且正常使用。
三、整改时限:
(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成立以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镇主管领导以及农业农村局畜牧股为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负责本次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具体工作以及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工作,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2023年8月阜城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阜城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并在阜城县农业农村局公众号公布了养殖污染举报电话。
(三)2023年10月召集乡镇召开专题调度会,下发《阜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畜禽粪污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畜禽粪污排查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粪污处理设施不达标或者无处理设施的养殖场户进行粪污处理技术指导,督促其尽快完善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
(四)指导养殖场户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对未配建粪污设施的养殖场(户)进行督导配建,对已配建粪污处理设施但闲置不用的养殖场(户)督促启用,对造成环境污染且拒不整改的交由环保部门查处。
五、整改成效:
针对环保督察期间反馈问题(56),为提高我县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从而消除畜禽养殖粪污污染环境的风险隐患,降低养殖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我县举一反三积极推进养殖场户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农业农村局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局强化监督管理,乡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养殖场(户)落实主体责任,到2023年12月底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达标配建率达到63.05%,且能正常使用,散养户对畜禽粪污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做好消毒,消除异味。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反馈问题(56)已整改完成。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改造提升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带动全县养殖场户积极配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大幅提高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达标配建率,下半年积极谋划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通过争取各级资金积极扶持养殖场户,实现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设施配建率达到90%以上。
阜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