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区分局2024年5月20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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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区分局2024年5月20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

通讯地址: (略) 科尔沁区向阳大街中段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一得顺 (略) 大林镇凹陷油气勘探项目

科尔沁区大林镇西庄头一村南侧1.6km,济民村西北侧440m,保安村西侧1.5km,南庄村南侧750m

(略) 一得顺 (略)

内蒙古中环 (略)

项目为新建,单个勘探井占地面积7000m2(长100m,宽70m),总占地面积*m2。项目主要开展地下油气勘探工作,工程内容包含钻前工程、钻井工程、测试工程和完井工程,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等。本项目仅为钻探施工,不涉及油气开采、集输等生产运营过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6.67%。

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的污染。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落实施工扬尘、集油输送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防治因施工、输送产生的污染。钻井废水经泥浆循环系统处理后进入废液罐暂存,回用于配制钻井液,钻井结束后罐车外运至资质单位集中处理;洗井废水回用于配制压裂液,不外排;压裂返排液排入废液罐暂存由罐车外运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环保厕所处理,定期清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各种机械设备选取低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噪声须满足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和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暂存于储罐内,定期外运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一般原辅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建筑垃圾经收 (略) 政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2

科尔沁区莫力庙苏木鼎高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项目

科尔沁区莫力庙苏木专业队西303国道 (略) 马文革庄园西土地

科尔沁区莫力庙苏木鼎高塑料制品厂

内蒙古中环 (略)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依托原有建筑建设生产厂房(内设6条滴灌带生产线、5条塑料筐生产线)、库房、综合办公室等,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等。项目以聚*烯、色母等新料为原料,建成后年产1000t塑料筐、3000t滴灌带。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0%。

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的污染。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热熔注塑、热熔挤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满足《报告表》中无组织相关防治措施及排放要求后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循环冷却水循环利用,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种机械设备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暂存于原料和成品库房,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人员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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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

通讯地址: (略) 科尔沁区向阳大街中段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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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一得顺 (略) 大林镇凹陷油气勘探项目

科尔沁区大林镇西庄头一村南侧1.6km,济民村西北侧440m,保安村西侧1.5km,南庄村南侧750m

(略) 一得顺 (略)

内蒙古中环 (略)

项目为新建,单个勘探井占地面积7000m2(长100m,宽70m),总占地面积*m2。项目主要开展地下油气勘探工作,工程内容包含钻前工程、钻井工程、测试工程和完井工程,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等。本项目仅为钻探施工,不涉及油气开采、集输等生产运营过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6.67%。

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的污染。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落实施工扬尘、集油输送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防治因施工、输送产生的污染。钻井废水经泥浆循环系统处理后进入废液罐暂存,回用于配制钻井液,钻井结束后罐车外运至资质单位集中处理;洗井废水回用于配制压裂液,不外排;压裂返排液排入废液罐暂存由罐车外运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环保厕所处理,定期清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各种机械设备选取低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噪声须满足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和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暂存于储罐内,定期外运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一般原辅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建筑垃圾经收 (略) 政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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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莫力庙苏木鼎高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项目

科尔沁区莫力庙苏木专业队西303国道 (略) 马文革庄园西土地

科尔沁区莫力庙苏木鼎高塑料制品厂

内蒙古中环 (略)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依托原有建筑建设生产厂房(内设6条滴灌带生产线、5条塑料筐生产线)、库房、综合办公室等,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等。项目以聚*烯、色母等新料为原料,建成后年产1000t塑料筐、3000t滴灌带。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0%。

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的污染。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热熔注塑、热熔挤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满足《报告表》中无组织相关防治措施及排放要求后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循环冷却水循环利用,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种机械设备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暂存于原料和成品库房,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人员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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