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志愿者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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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志愿者招募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 (略) 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决定从2023年11月—2026年6月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这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文化思想的重要举措,在前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基础上,将通过“四普”进一步掌握番禺区文物资源状况。根据番禺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需要,现面向番禺区社会各界公开招募志愿者。

  一、招募对象

  面向全番禺区招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志愿者。

  二、招募条件

  (一)文物保护志愿者的申请遵循自愿、平等原则,选用按照负责、就近、择优的原则;

  (二)志愿者接受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和指导,义务协助文物部门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年龄在65周岁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得超过75周岁),并且身体健康,行动方便,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时间、有能力承担文物调查及相应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四)熟悉当地历史、风土人情、文物古迹,热心文物保护事业。

  三、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10日(视情况适时延迟) 1.表格报名:填写下方《番禺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志愿者报名表》,*@*q.com,或交到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略) 番禺区沙 (略) 46号)。 2.电话报名:电话联系,向工作人员报告自己的姓名、年龄、健康状况、地址等信息。联系电话:020-*、020-*。 3.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统计名单,根据报名信息,筛选志愿者,并进行电话通知是否入选。

  四、培训

  入选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志愿者,由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相关的岗前培训。文物保护是一项神圣而崇高的工作,我们期待与您携手,守护历史,传承文化,为番禺区文化繁荣添砖加瓦!


  附件:番禺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志愿者报名表.doc


   (略) 番禺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各相关单位:

  根据《 (略) 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决定从2023年11月—2026年6月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这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文化思想的重要举措,在前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基础上,将通过“四普”进一步掌握番禺区文物资源状况。根据番禺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需要,现面向番禺区社会各界公开招募志愿者。

  一、招募对象

  面向全番禺区招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志愿者。

  二、招募条件

  (一)文物保护志愿者的申请遵循自愿、平等原则,选用按照负责、就近、择优的原则;

  (二)志愿者接受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和指导,义务协助文物部门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年龄在65周岁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得超过75周岁),并且身体健康,行动方便,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时间、有能力承担文物调查及相应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四)熟悉当地历史、风土人情、文物古迹,热心文物保护事业。

  三、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10日(视情况适时延迟) 1.表格报名:填写下方《番禺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志愿者报名表》,*@*q.com,或交到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略) 番禺区沙 (略) 46号)。 2.电话报名:电话联系,向工作人员报告自己的姓名、年龄、健康状况、地址等信息。联系电话:020-*、020-*。 3.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统计名单,根据报名信息,筛选志愿者,并进行电话通知是否入选。

  四、培训

  入选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志愿者,由番禺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相关的岗前培训。文物保护是一项神圣而崇高的工作,我们期待与您携手,守护历史,传承文化,为番禺区文化繁荣添砖加瓦!


  附件:番禺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志愿者报名表.doc


   (略) 番禺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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