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建筑垃圾收纳处理项目
海口市美兰区建筑垃圾收纳处理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市美兰区建筑垃圾收纳处理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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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美兰区江东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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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建筑垃圾收纳处理项目 | |
中昀再生资源(海南)有限公司" | |
(略) 美兰区灵山 (略) 南侧 | |
海南 (略) | |
主要建设再生骨料生产车间、水洗砂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公用、环保等工程。 | |
中昀再生资源(海南)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建筑垃圾收纳处理项目海口市美兰区建筑垃圾收纳处理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平面布置合理,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在采取了本报告表中提出的有效措施后,可以减轻或避免对周围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确保“三废”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8、废弃物循环利用-建筑垃圾等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本项目生产设备及采用的生产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和工艺。 (2)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的相符性 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本项目为建筑垃圾等废弃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不在禁止、限制类的目录清单里,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海南省产业准入限制禁止目录(2019年版)》是相符的。 | |
(1)本项目位于 (略) 美兰区灵山 (略) 南侧,项目北侧隔琼文 (略) 特警支队、零散居民和椰红建材;西侧约26m处为零散居民;东侧紧邻海南省鹿场职工宿舍;南侧约286m为多甫村。本项目沿用城镇 (略) ,交通十分便利,方便原料和产品的运输,为建设本项目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项目采用封闭厂房,再生骨料、水洗砂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成品仓库、原料仓库采用全封闭物料仓库,并设置喷雾除尘装置;喂料机进料口设置喷淋装置洒水降尘,采用全封闭输送皮带;厂内定期洒水抑 (略) 面;运输采用带有篷盖的自卸汽车;项目设有1处洗车台,车辆出厂前必须对轮胎、底盘、车厢进行全方位清洗干净。建设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总量较小,因此,不会降低当地大气环境质量。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运作农肥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不会降低当地水环境质量。项目的加工生产区采取隔声,且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及50m范围内敏感点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过程不会降低当地声环境质量。 (2)本项目体现了资源的优质优用和综合利用原则,资源的充分利用也大大减小了生产过程的污染物排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该项目资源利用效率较高。项目环境容量满足项目建设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周边无重要的公共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敏感点。 (3)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于2022年10月31 (略) 美兰区灵山 (略) 南侧*.09m2闲置土地的使用权临时 (略) 美兰区 (略) 使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周边制约因素较少,可与周边建设项目环境相容,符合相关保护条例和规范要求,用地性质符合相关规划,项目污染物在经过预防治理措施后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基本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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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破碎、筛分粉尘:采用钢式全封闭车间,设置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并安装喷淋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距地面19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汽车运输扬尘:限制厂内车辆行驶车速;定期洒水抑 (略) 面;运输采用带有篷盖的自卸汽车;项目设有1处洗车台,车辆出厂前必须对轮胎、底盘、车厢进行全方位清洗干净。 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扬尘:全封闭式厂房,地面采取硬化处理,并安装喷淋装置。 投料、输送粉尘:喂料机进料口设置喷淋装置洒水降尘,采用全封闭输送皮带。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至食堂屋顶排放。 2、废水 初期雨水:经厂内截流沟导流进初期雨水收集池(400m3)中,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作降尘用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共设置2座,单座有效容积15m3)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运作农肥处理,待市 (略) 完善 (略) 。生产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管沟收集后排至污水池,经污水池沉淀后,由抽水泵抽至浓缩罐(1000m3)中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20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项目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线布置于全封闭钢结构厂房内,采用隔声材料,各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降低噪声。厂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合理设置绿化,种植吸附扬尘的绿化树种。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和4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分类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泥饼经压滤机压滤有暂存于泥饼堆场,定期外售于环保砖厂制砖。泥饼堆场进行地面硬化,下雨期间遮盖防雨布。分选废物堆放至原料仓库,定期外售。除尘灰外售砖厂。废布袋定期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废润滑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项目再生骨料生产车间东南角设置1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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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6月5日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数据和2024年1月15日~1月17日委托海南中特 (略) 实测的TSP数据,本项目所在区域SO2、NO2、CO、NO2、O3、PM10、PM2.5、TSP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海南省水质自动监测周报(2024年第1期)》,南渡江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根据项目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的监测,项目所处区域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和4a类标准要求。 | |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做好措施,杜绝粉尘超标排放。在产生事故后应先停止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生产和安全的有关规章和规程。加强对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的定期检测,操作人员应培训合格上岗,严格执行机械、电气设备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固废的防范和管理,配置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消防设备,远离火种和热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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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市美兰区建筑垃圾收纳处理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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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美兰区江东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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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美兰区灵山 (略) 南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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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再生骨料生产车间、水洗砂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公用、环保等工程。 | |
中昀再生资源(海南)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建筑垃圾收纳处理项目海口市美兰区建筑垃圾收纳处理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平面布置合理,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在采取了本报告表中提出的有效措施后,可以减轻或避免对周围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确保“三废”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8、废弃物循环利用-建筑垃圾等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本项目生产设备及采用的生产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和工艺。 (2)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的相符性 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本项目为建筑垃圾等废弃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不在禁止、限制类的目录清单里,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海南省产业准入限制禁止目录(2019年版)》是相符的。 | |
(1)本项目位于 (略) 美兰区灵山 (略) 南侧,项目北侧隔琼文 (略) 特警支队、零散居民和椰红建材;西侧约26m处为零散居民;东侧紧邻海南省鹿场职工宿舍;南侧约286m为多甫村。本项目沿用城镇 (略) ,交通十分便利,方便原料和产品的运输,为建设本项目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项目采用封闭厂房,再生骨料、水洗砂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成品仓库、原料仓库采用全封闭物料仓库,并设置喷雾除尘装置;喂料机进料口设置喷淋装置洒水降尘,采用全封闭输送皮带;厂内定期洒水抑 (略) 面;运输采用带有篷盖的自卸汽车;项目设有1处洗车台,车辆出厂前必须对轮胎、底盘、车厢进行全方位清洗干净。建设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总量较小,因此,不会降低当地大气环境质量。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运作农肥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不会降低当地水环境质量。项目的加工生产区采取隔声,且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及50m范围内敏感点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过程不会降低当地声环境质量。 (2)本项目体现了资源的优质优用和综合利用原则,资源的充分利用也大大减小了生产过程的污染物排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该项目资源利用效率较高。项目环境容量满足项目建设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周边无重要的公共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敏感点。 (3)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于2022年10月31 (略) 美兰区灵山 (略) 南侧*.09m2闲置土地的使用权临时 (略) 美兰区 (略) 使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周边制约因素较少,可与周边建设项目环境相容,符合相关保护条例和规范要求,用地性质符合相关规划,项目污染物在经过预防治理措施后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基本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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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破碎、筛分粉尘:采用钢式全封闭车间,设置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并安装喷淋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距地面19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汽车运输扬尘:限制厂内车辆行驶车速;定期洒水抑 (略) 面;运输采用带有篷盖的自卸汽车;项目设有1处洗车台,车辆出厂前必须对轮胎、底盘、车厢进行全方位清洗干净。 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扬尘:全封闭式厂房,地面采取硬化处理,并安装喷淋装置。 投料、输送粉尘:喂料机进料口设置喷淋装置洒水降尘,采用全封闭输送皮带。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至食堂屋顶排放。 2、废水 初期雨水:经厂内截流沟导流进初期雨水收集池(400m3)中,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作降尘用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共设置2座,单座有效容积15m3)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运作农肥处理,待市 (略) 完善 (略) 。生产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管沟收集后排至污水池,经污水池沉淀后,由抽水泵抽至浓缩罐(1000m3)中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20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项目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线布置于全封闭钢结构厂房内,采用隔声材料,各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降低噪声。厂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合理设置绿化,种植吸附扬尘的绿化树种。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和4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分类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泥饼经压滤机压滤有暂存于泥饼堆场,定期外售于环保砖厂制砖。泥饼堆场进行地面硬化,下雨期间遮盖防雨布。分选废物堆放至原料仓库,定期外售。除尘灰外售砖厂。废布袋定期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暂存。废润滑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项目再生骨料生产车间东南角设置1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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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6月5日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数据和2024年1月15日~1月17日委托海南中特 (略) 实测的TSP数据,本项目所在区域SO2、NO2、CO、NO2、O3、PM10、PM2.5、TSP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海南省水质自动监测周报(2024年第1期)》,南渡江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根据项目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的监测,项目所处区域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和4a类标准要求。 | |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做好措施,杜绝粉尘超标排放。在产生事故后应先停止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生产和安全的有关规章和规程。加强对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的定期检测,操作人员应培训合格上岗,严格执行机械、电气设备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固废的防范和管理,配置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消防设备,远离火种和热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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