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6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审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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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6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审批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5-*(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15-*

EMAIL:*@*63.com

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6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审批项目一览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盐城 (略)

(略) 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工程项目(二期厨余、餐厨资源化利用)一阶段项目

(略) 亭湖区 (略) 静脉产 (略) 南侧, (略) 西侧

江苏 (略)

2024/5/9

附1: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6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审批公告.rar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5-*(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15-*

EMAIL:*@*63.com

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6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审批项目一览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盐城 (略)

(略) 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工程项目(二期厨余、餐厨资源化利用)一阶段项目

(略) 亭湖区 (略) 静脉产 (略) 南侧, (略) 西侧

江苏 (略)

20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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