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林业局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处罚公示
藤县林业局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处罚公示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1 | 钟海林 | 自然人 | 藤林罚决字[2024]第108号 |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处罚 | 2024年1月18日,藤县林政资源稽查队工作人员对2023年森林图斑(1277号)核查发现,藤县塘步镇金板村金板二组67号居民钟海林于2022年12月在藤县塘步镇金板村古令七组“麻疯山”(地名)勾挖林地作六堡茶苗圃使用,且未办理任何征占用林地手续。我局于2024年1月18日委托广西南宁 (略) 藤县分公司对其占用林地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钟海林勾挖林地面积为2858平方米(折合4.29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元,折算费用每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责令其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元 | 2024/5/16 | 2024/11/16 | 2027/5/16 | 藤县林业局 | |
2 | 湖南新方程 (略)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0D | 藤林罚决字[2024]第109号 |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处罚 | 湖南新方程 (略) 因承包华润电力梧州藤县天平200MW风电储能一体化项目风电场主体工程(二标段)- (略) 修筑施工(二)工程,在没有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23年10月在藤县岭景镇石村“劏鸡冲督”(地名)勾挖林地开工建设。经鉴定,湖南新方程 (略) 勾挖破损林地面积为3148平方米(折合4.72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42元,折算费用每平方米*;且林地在国家生态林试点补偿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责令其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84元 | 2024/5/16 | 2024/11/16 | 2027/5/16 | 藤县林业局 |
3 | 甘国有 | 自然人 | 藤林罚决字[2024]第110号 |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处罚 | 藤县岭景镇石村村民甘国有在没有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23年9月在岭景镇石村“斗燕”(地名)勾挖平整林地并将林地租给华润电力风电项目施工方使用。我局于2024年4月10日委托藤县兴腾 (略) 对其占用林地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甘国有勾挖林地面积为3072平方米(折合4.61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35元,折算费用每平方米*;且林地在国家生态林试点补偿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责令其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7元 | 2024/5/16 | 2024/11/16 | 2027/5/16 | 藤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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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1 | 钟海林 | 自然人 | 藤林罚决字[2024]第108号 |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处罚 | 2024年1月18日,藤县林政资源稽查队工作人员对2023年森林图斑(1277号)核查发现,藤县塘步镇金板村金板二组67号居民钟海林于2022年12月在藤县塘步镇金板村古令七组“麻疯山”(地名)勾挖林地作六堡茶苗圃使用,且未办理任何征占用林地手续。我局于2024年1月18日委托广西南宁 (略) 藤县分公司对其占用林地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钟海林勾挖林地面积为2858平方米(折合4.29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元,折算费用每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责令其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元 | 2024/5/16 | 2024/11/16 | 2027/5/16 | 藤县林业局 | |
2 | 湖南新方程 (略)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0D | 藤林罚决字[2024]第109号 |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处罚 | 湖南新方程 (略) 因承包华润电力梧州藤县天平200MW风电储能一体化项目风电场主体工程(二标段)- (略) 修筑施工(二)工程,在没有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23年10月在藤县岭景镇石村“劏鸡冲督”(地名)勾挖林地开工建设。经鉴定,湖南新方程 (略) 勾挖破损林地面积为3148平方米(折合4.72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42元,折算费用每平方米*;且林地在国家生态林试点补偿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责令其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84元 | 2024/5/16 | 2024/11/16 | 2027/5/16 | 藤县林业局 |
3 | 甘国有 | 自然人 | 藤林罚决字[2024]第110号 |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处罚 | 藤县岭景镇石村村民甘国有在没有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23年9月在岭景镇石村“斗燕”(地名)勾挖平整林地并将林地租给华润电力风电项目施工方使用。我局于2024年4月10日委托藤县兴腾 (略) 对其占用林地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甘国有勾挖林地面积为3072平方米(折合4.61亩);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35元,折算费用每平方米*;且林地在国家生态林试点补偿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 责令其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7元 | 2024/5/16 | 2024/11/16 | 2027/5/16 | 藤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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