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河道采砂项目段屋采区II作业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于都县河道采砂项目段屋采区II作业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要求,现将《于都县河道采砂项目(段屋采区II作业区)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于都县河道采砂项目(段屋采区II作业区)。
二、建设地点: (略) 于都县段屋乡,梅江雷公坑上游440m至下游1360m,距左岸脚30m,距右岸脚30m,上界坐标:(x,y)=(*,*);下界坐标:(x,y)=(*,*)。1个位于梅江右岸的南洋砂场。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6月14日(20个工作日)。
五、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六、联系人:谢小春
七、联系电话:*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要求,现将《于都县河道采砂项目(段屋采区II作业区)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于都县河道采砂项目(段屋采区II作业区)。
二、建设地点: (略) 于都县段屋乡,梅江雷公坑上游440m至下游1360m,距左岸脚30m,距右岸脚30m,上界坐标:(x,y)=(*,*);下界坐标:(x,y)=(*,*)。1个位于梅江右岸的南洋砂场。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6月14日(20个工作日)。
五、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六、联系人:谢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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