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前公示:淮南市益农有机肥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复肥生产项目
审批前公示:淮南市益农有机肥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复肥生产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年加工*吨复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电????话:0554-*
地????址:寿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加工*吨复肥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鑫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寿县窑口镇,租赁寿县 (略) 4#生产厂房,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24复混肥料制造;建筑面积约1100㎡,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拟购置投料机、输送带、封包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吨复肥的生产能力;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3-*-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 (略) (略) ;生活污水依托寿县 (略) 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项目拆包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设置独立密闭拆包间,于落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对拆包投料颗粒物进行收集;滚筒筛设备为封闭式设备,于设备进料口和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对滚筒筛分颗粒物进行收集;拆包投料和滚筒筛分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生噪声设备的位置,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分杂质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化验室废弃物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场所(10㎡)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措施,确保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等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年加工*吨复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电????话:0554-*
地????址:寿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加工*吨复肥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鑫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寿县窑口镇,租赁寿县 (略) 4#生产厂房,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24复混肥料制造;建筑面积约1100㎡,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拟购置投料机、输送带、封包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吨复肥的生产能力;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3-*-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 (略) (略) ;生活污水依托寿县 (略) 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项目拆包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设置独立密闭拆包间,于落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对拆包投料颗粒物进行收集;滚筒筛设备为封闭式设备,于设备进料口和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对滚筒筛分颗粒物进行收集;拆包投料和滚筒筛分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生噪声设备的位置,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筛分杂质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化验室废弃物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场所(10㎡)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措施,确保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等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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