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月湖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宁波市月湖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该控 (略) 人民政府批准,批文号:甬政发〔2024〕36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 规划背景
为落实月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求,在《 (略) 月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局部调整)》(以下简称《保规局调》)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了《 (略) 月湖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编制工作。
2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 (略) ,南至三支街,西至护城河,北 (略) ,规划总面积约90.4公顷。
3 规划内容
3.1 规划传导落实
《控规》传导落实《保规局调》明确的刚性保护要求即保护内容、保护范围、管控要求和高度控制, (略) 、用地和设施布局、市政和建设管控等内容,在《控规》中进行细化完善。
3.2 功能定位
月湖历史文化街区功能定位为具有宁波传统文化和历史特点的高品质人文博览、文化交流、文化创意、宜居生活、商 (略) 公共文化街区。围绕文化、旅游、居住三大功能,建立历史文化与生产、生活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保持遗产真实完整性、城市生活延续性的同时,追求产业发展有韧性和活力。
3.3 规划结构
以月湖为中心,形成偃月街西侧“一纵六横”,偃月街东侧“一纵四横”的规划结构。“一纵”:偃月街是串联月湖地区各洲屿公共功能的主轴;“西六横”:惠政巷遗产展示轴、青石街文化休闲轴、中营巷非物质文化博览轴、马衙街文化生活体验轴、 (略) 巷教育文化轴、桂井街宜居文化体验轴;“东四横”:迎凤街文化休闲轴、碧沚桥园林游憩轴、柳汀街宗教文化轴、月湖桥诗书文化轴。
规划确定10个特色功能区即拗花巷入口功能区、菱池街功能区、中营巷功能区、天一阁功能区、马衙街-书院巷功能区、烟屿功能区、月湖景区、芳草洲功能区、柳汀功能区、花屿功能区。
3.4 用地布局
规划围绕文化博览、商业休闲、公园景观、居住生活四大功能。其中,街区东 (略) 公园绿地为主,点状布局文化设施;街区西片围绕天一阁博物馆核心文化设施,以文化展示和配套商业服务为主,延续少量居住。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为5.98公顷,占总用地6.62%。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15.53公顷,占总用地17.18%。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为6.78公顷,占总用地7.5%。
(4)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为17.49公顷,占总用地19.35%。
(5)混合(兼容)用地
规划混合(兼容)用地包括文化商业、文化商业商务、文化商业广场、商业居住、医疗商务五类混合或兼容用地,用地为13.6公顷,占总用地15.04%。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为16.27公顷,占总用地18%。
3.5 遗产保护规划
延续《保规局调》确定的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落实建设管控内容;整体格局、传统肌理的保护与建设管控要求;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地下文物(遗址)的保护范围与管控要求,以及传统风貌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历史街巷、重要景观视线的保护内容与要求。
3.6 社区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结合街区居住人口规模以及在街区南北两端分布的特点,划定平桥、桂井2个五分钟生活圈。服务设施以延续现状和鼓励合设为主,补充必要的养老、卫生、文化服务设施,其他设施与外围相邻街区结合配置。鼓励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和历史建筑用于居民服务设施配套、公共空间配套。
3.7 绿地系统规划
本街区绿化规划遵循“利用既有资源,打通环罗城绿带,增补零散空间”总体策略, (略) 、社区、附属的“三级多类”体系。其中公园绿地包括月湖公园和沿护城河、马衙河滨水绿地, (略) 及周边居民。月湖公园应以人为本,增加乔木的种植,并增加供人休憩的设施。提升沿护城河滨水绿地景观品质。强调乔木种植的间距适宜,既要绿荫成片,又不能对重要历史建筑过多遮挡。
3.8 (略) 政工程规划
综合交通方面,在保护规划基础上,局 (略) 线型、红线宽度。 (略) 等级、轨道交通、交通设施布局等规划内容。规划 (略) 等级 (略) 、 (略) 、支路和街巷四个等级。保留现状轨道交通站点和公交停靠站。适当增加地下空间利用,解决部分街区内停车需求。
市政工程方面,基 (略) 政设施及管线,对局部设施、管线进行增补、完善。明确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环卫、 (略) 、综合防灾等规划内容。
4 附图
01区位图
02规划结构图
03用地规划图
0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总图
05社区生活圈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略) 结构规划图
该控 (略) 人民政府批准,批文号:甬政发〔2024〕36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 规划背景
为落实月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求,在《 (略) 月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局部调整)》(以下简称《保规局调》)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了《 (略) 月湖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编制工作。
2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 (略) ,南至三支街,西至护城河,北 (略) ,规划总面积约90.4公顷。
3 规划内容
3.1 规划传导落实
《控规》传导落实《保规局调》明确的刚性保护要求即保护内容、保护范围、管控要求和高度控制, (略) 、用地和设施布局、市政和建设管控等内容,在《控规》中进行细化完善。
3.2 功能定位
月湖历史文化街区功能定位为具有宁波传统文化和历史特点的高品质人文博览、文化交流、文化创意、宜居生活、商 (略) 公共文化街区。围绕文化、旅游、居住三大功能,建立历史文化与生产、生活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保持遗产真实完整性、城市生活延续性的同时,追求产业发展有韧性和活力。
3.3 规划结构
以月湖为中心,形成偃月街西侧“一纵六横”,偃月街东侧“一纵四横”的规划结构。“一纵”:偃月街是串联月湖地区各洲屿公共功能的主轴;“西六横”:惠政巷遗产展示轴、青石街文化休闲轴、中营巷非物质文化博览轴、马衙街文化生活体验轴、 (略) 巷教育文化轴、桂井街宜居文化体验轴;“东四横”:迎凤街文化休闲轴、碧沚桥园林游憩轴、柳汀街宗教文化轴、月湖桥诗书文化轴。
规划确定10个特色功能区即拗花巷入口功能区、菱池街功能区、中营巷功能区、天一阁功能区、马衙街-书院巷功能区、烟屿功能区、月湖景区、芳草洲功能区、柳汀功能区、花屿功能区。
3.4 用地布局
规划围绕文化博览、商业休闲、公园景观、居住生活四大功能。其中,街区东 (略) 公园绿地为主,点状布局文化设施;街区西片围绕天一阁博物馆核心文化设施,以文化展示和配套商业服务为主,延续少量居住。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为5.98公顷,占总用地6.62%。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15.53公顷,占总用地17.18%。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为6.78公顷,占总用地7.5%。
(4)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为17.49公顷,占总用地19.35%。
(5)混合(兼容)用地
规划混合(兼容)用地包括文化商业、文化商业商务、文化商业广场、商业居住、医疗商务五类混合或兼容用地,用地为13.6公顷,占总用地15.04%。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为16.27公顷,占总用地18%。
3.5 遗产保护规划
延续《保规局调》确定的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落实建设管控内容;整体格局、传统肌理的保护与建设管控要求;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地下文物(遗址)的保护范围与管控要求,以及传统风貌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历史街巷、重要景观视线的保护内容与要求。
3.6 社区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结合街区居住人口规模以及在街区南北两端分布的特点,划定平桥、桂井2个五分钟生活圈。服务设施以延续现状和鼓励合设为主,补充必要的养老、卫生、文化服务设施,其他设施与外围相邻街区结合配置。鼓励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和历史建筑用于居民服务设施配套、公共空间配套。
3.7 绿地系统规划
本街区绿化规划遵循“利用既有资源,打通环罗城绿带,增补零散空间”总体策略, (略) 、社区、附属的“三级多类”体系。其中公园绿地包括月湖公园和沿护城河、马衙河滨水绿地, (略) 及周边居民。月湖公园应以人为本,增加乔木的种植,并增加供人休憩的设施。提升沿护城河滨水绿地景观品质。强调乔木种植的间距适宜,既要绿荫成片,又不能对重要历史建筑过多遮挡。
3.8 (略) 政工程规划
综合交通方面,在保护规划基础上,局 (略) 线型、红线宽度。 (略) 等级、轨道交通、交通设施布局等规划内容。规划 (略) 等级 (略) 、 (略) 、支路和街巷四个等级。保留现状轨道交通站点和公交停靠站。适当增加地下空间利用,解决部分街区内停车需求。
市政工程方面,基 (略) 政设施及管线,对局部设施、管线进行增补、完善。明确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环卫、 (略) 、综合防灾等规划内容。
4 附图
01区位图
02规划结构图
03用地规划图
0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总图
05社区生活圈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略) 结构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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