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阜阳太和城南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关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阜阳太和城南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略) (略) (略) 阜阳太和城南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国 (略) (略) :
报来的《国 (略) (略) 阜阳太和城南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10-*-04-01-*))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态保护及恢复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 (略) 太和县境内,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阜阳太和城南110kV变电站工程;(2)新建太和~李腰π入城南变电站110k (略) 工程;(3)新建太和~李腰π入城南变电站110k (略) 工程。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水平的主变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消声措施,确保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达标。运营期变电站日常检修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无线电干扰等环境保护措施, (略) 两侧周边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相关要求。 (略) 选址 (略)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要求。
3、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因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生态红线范围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线路跨越水体时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及时恢 (略) 、牵引场地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5、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照报告中妥善处理和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变电站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略) 运营期产生的少量废弃绝缘子交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当变电站产生废铅蓄电池时,由建设单位统一招标,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6、制定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的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监测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7日
(略) (略) (略) 阜阳太和城南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国 (略) (略) :
报来的《国 (略) (略) 阜阳太和城南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10-*-04-01-*))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态保护及恢复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 (略) 太和县境内,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阜阳太和城南110kV变电站工程;(2)新建太和~李腰π入城南变电站110k (略) 工程;(3)新建太和~李腰π入城南变电站110k (略) 工程。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水平的主变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消声措施,确保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达标。运营期变电站日常检修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无线电干扰等环境保护措施, (略) 两侧周边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相关要求。 (略) 选址 (略)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要求。
3、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因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生态红线范围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线路跨越水体时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及时恢 (略) 、牵引场地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5、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照报告中妥善处理和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变电站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有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不能回收的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略) 运营期产生的少量废弃绝缘子交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当变电站产生废铅蓄电池时,由建设单位统一招标,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6、制定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的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监测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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