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9日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略) 仓山工贸彩印包装厂纸制品容器生产项目 | 榕仓环评〔2024〕2号 | 2024年5月15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9日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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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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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仓山工贸彩印包装厂纸制品容器生产项目 | 榕仓环评〔2024〕2号 | 2024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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