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敏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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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敏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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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杨玲敏于**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大荆镇蒲湾村加层1间(幢)1层,底层层高≤3.00m,建筑总高度≤3.00m,占地面积45.00㎡,建筑面积30.80㎡(其中顶层 ㎡在 首,挑楼 ㎡在 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谷永国共墙

南至:路

西至:潘志琴共墙

北至: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荆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大荆镇石门路57号电话*),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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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杨玲敏于**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大荆镇蒲湾村加层1间(幢)1层,底层层高≤3.00m,建筑总高度≤3.00m,占地面积45.00㎡,建筑面积30.80㎡(其中顶层 ㎡在 首,挑楼 ㎡在 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谷永国共墙

南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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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荆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大荆镇石门路57号电话*),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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