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森萨塔科技宝应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新能源接触器及高温传感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关于2024年5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森萨塔科技宝应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新能源接触器及高温传感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
通讯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只新能源接触器及高温传感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宝应 (略) 9号 | 森萨塔科技(宝应)有限公司 | 扬州 (略) | 本项目不新征用土地,依托现有4号楼2楼及3号楼2楼。新建附属厂房1930平方米(后期项目备用)以及*类仓库用房179.68平方米用于存储危化品, (略) 、绿化、公用辅助工程等。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实行12 小时两班制工作,年工作日300 天,每年工作7200 小时。 | 我局于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在宝应县 (略) 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本项目扩建后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站池处理后接管至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水质执行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确保东、西、北三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南侧执行4类标准。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DA003、DA002排气筒的非*烷总烃和锡焊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H2S、NH3与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的新扩改建标准值。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
通讯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只新能源接触器及高温传感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宝应 (略) 9号 | 森萨塔科技(宝应)有限公司 | 扬州 (略) | 本项目不新征用土地,依托现有4号楼2楼及3号楼2楼。新建附属厂房1930平方米(后期项目备用)以及*类仓库用房179.68平方米用于存储危化品, (略) 、绿化、公用辅助工程等。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实行12 小时两班制工作,年工作日300 天,每年工作7200 小时。 | 我局于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在宝应县 (略) 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本项目扩建后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站池处理后接管至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水质执行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确保东、西、北三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南侧执行4类标准。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DA003、DA002排气筒的非*烷总烃和锡焊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H2S、NH3与臭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的新扩改建标准值。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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