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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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威海 (略)

垃圾焚烧适应性改造项目

(略) 文登区张家 (略) 2号

本次技改新建2条40t/d污泥干化系统,干化污泥与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进行掺烧处理;本次技改掺烧依托现有2台525t/d生活垃圾焚烧炉,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含干化污泥)量不超过入炉量20%(210t/d),总处理规模仍保持1050t/d;焚烧发电系统和相应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全部利用现有工程内容,不发生改变。

(1)大气环境:项目焚烧炉烟气依托现有“SNCR炉内脱销+半干法脱硫+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每套焚烧炉配备一套独立的烟气处理系统和一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净化后烟气经高80m的2根集束式烟囱(DA001、DA002)排放。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HCl、CO、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等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4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逃逸氨浓度符合《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表14标准限值。

(2)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循环排污水、锅炉化水除盐水设备反冲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等。垃圾渗滤液与卸料大厅冲洗废水经配套建设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标准,部分回用于循环冷却水,不能利用部分与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混合,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文登创业水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略) ,进入 (略) 处理达标后排入母猪河。

(3)声环境: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由污泥干化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经预测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灰渣处理系统全部设置于厂房内,灰仓与渣仓均采用钢制材板与密闭储存,飞灰和残渣的输送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的减少扬尘的产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飞灰、废矿物油、废过滤膜、废活性炭、污泥、生活垃圾等可以做到安全处理,满足环境保护设计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在加强管理,并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及转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标准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威海 (略)

垃圾焚烧适应性改造项目

(略) 文登区张家 (略) 2号

本次技改新建2条40t/d污泥干化系统,干化污泥与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进行掺烧处理;本次技改掺烧依托现有2台525t/d生活垃圾焚烧炉,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含干化污泥)量不超过入炉量20%(210t/d),总处理规模仍保持1050t/d;焚烧发电系统和相应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全部利用现有工程内容,不发生改变。

(1)大气环境:项目焚烧炉烟气依托现有“SNCR炉内脱销+半干法脱硫+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每套焚烧炉配备一套独立的烟气处理系统和一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净化后烟气经高80m的2根集束式烟囱(DA001、DA002)排放。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HCl、CO、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等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4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逃逸氨浓度符合《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表14标准限值。

(2)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循环排污水、锅炉化水除盐水设备反冲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等。垃圾渗滤液与卸料大厅冲洗废水经配套建设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标准,部分回用于循环冷却水,不能利用部分与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混合,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文登创业水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略) ,进入 (略) 处理达标后排入母猪河。

(3)声环境: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由污泥干化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经预测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灰渣处理系统全部设置于厂房内,灰仓与渣仓均采用钢制材板与密闭储存,飞灰和残渣的输送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的减少扬尘的产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飞灰、废矿物油、废过滤膜、废活性炭、污泥、生活垃圾等可以做到安全处理,满足环境保护设计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在加强管理,并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及转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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