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0日受理并拟批准睢宁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睢宁县沙集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0日受理并拟批准睢宁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睢宁县沙集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睢 (略) 睢宁县沙集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5月21日-5月27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睢 (略) 睢宁县沙集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睢宁县沙集镇魏集村、商湖村、和平村及沙集村 |
建设单位 | 睢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受理日期 | 2024年5月20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睢 (略) 拟投资*万元,在睢宁县沙集镇魏集村、商湖村、和平社区、沙集社区,将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组合,在鱼塘水面上方架设光伏组件,建设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现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3]430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施工期建造集水池、沉淀池(5m3)、隔油池(2m3)、临时化粪池(15m3)、排水沟等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期工程废水,按其不同的性质,分类收集,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后回用于建筑施工、洒水抑尘及车辆冲洗,严禁排放至徐洪河内。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清运,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废气采用渐进式分段施工作业,现场配备洒水车,定期对责任区域范围进行洒水抑尘,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应定期检修与保养,及时清洗、维修,确保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有害气体排放量。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指定地点,其中可回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回收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施工渣土、废弃的碎砖石、砼及残渣等应就地处置填充地基用,如有余量应按渣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倾倒;废弃泥浆自然干化后覆土掩埋并恢复植被;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产生的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当地垃圾清运系统。运营期废光伏板由厂家回收、废蓄电池(锂电池)外售综合利用;变压器废油、废铅酸电池危废暂存点暂存,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理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合理使用施工机械,改进施工方法;控制噪声传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施工现场检查;加强施工公示,加强沟通等。运营期企业经设备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的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运营期升压站地面一采用水泥硬化,不与天然土壤直接接触;升压站内危废暂存点、变压器事故池、生活污水化粪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睢 (略) 睢宁县沙集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5月21日-5月27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睢 (略) 睢宁县沙集镇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睢宁县沙集镇魏集村、商湖村、和平村及沙集村 |
建设单位 | 睢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受理日期 | 2024年5月20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睢 (略) 拟投资*万元,在睢宁县沙集镇魏集村、商湖村、和平社区、沙集社区,将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组合,在鱼塘水面上方架设光伏组件,建设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现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3]430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施工期建造集水池、沉淀池(5m3)、隔油池(2m3)、临时化粪池(15m3)、排水沟等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期工程废水,按其不同的性质,分类收集,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后回用于建筑施工、洒水抑尘及车辆冲洗,严禁排放至徐洪河内。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清运,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废气采用渐进式分段施工作业,现场配备洒水车,定期对责任区域范围进行洒水抑尘,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应定期检修与保养,及时清洗、维修,确保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有害气体排放量。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指定地点,其中可回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回收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施工渣土、废弃的碎砖石、砼及残渣等应就地处置填充地基用,如有余量应按渣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倾倒;废弃泥浆自然干化后覆土掩埋并恢复植被;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产生的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当地垃圾清运系统。运营期废光伏板由厂家回收、废蓄电池(锂电池)外售综合利用;变压器废油、废铅酸电池危废暂存点暂存,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理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合理使用施工机械,改进施工方法;控制噪声传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施工现场检查;加强施工公示,加强沟通等。运营期企业经设备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的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运营期升压站地面一采用水泥硬化,不与天然土壤直接接触;升压站内危废暂存点、变压器事故池、生活污水化粪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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