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表新疆跃辉晟程商贸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米装饰线条生产建设项目,新疆三和年产150万米光伏桩项目,木垒县恒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马路砖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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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表新疆跃辉晟程商贸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米装饰线条生产建设项目,新疆三和年产150万米光伏桩项目,木垒县恒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马路砖厂建设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 (略) 年产500万米装饰线条生产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 (略) 产业园阜西苏通小微创业园4-22

新疆 (略)

新疆金咨源建设 (略)

本项目按照年产500万米装饰线条生产建设项目生产线。规模设计并建设生产厂区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项目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在投料口、打浆机顶部设置不小于机械投影面积的集气罩,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7%),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4-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20mg/m3;3.5kg/h);投料过程中未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4-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阜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搅拌工序、挤出机和空压机等,采取减震、密闭、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生产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石膏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棉纱手套、废机油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

2

新疆三和年产 150 万米光伏桩项目

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工业园东区(新兴产业园) (略) 管片 2 号

新疆 (略)

新疆绿 (略)

项目租赁力高德宇2号车间用于生产,新建一条年产 150 万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线(光伏桩),购置安装滚焊机、自动切断墩头一体机、离心机、张拉机、管模、裙板机、搅拌机、分料机、布料机、天然气锅炉等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一条年产 150 万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线(光伏桩),配置钢骨架滚焊机成型生产线及蒸养池。新建4t/h燃气锅炉一台。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依托力高德宇半封闭堆场用于存储砂、石料,各生产工序均采用机械上料,通过密闭式输送带输送,且堆场区设置洒喷淋洒水装置;水泥依托力高德宇水泥料仓贮存,各筒仓均配套高效脉冲除尘器,收集效率约 99.7%;搅拌楼采用全封闭,配套高效袋式除尘系统,其除尘效率约为 99.7%;焊接车间位于生产厂房内,在焊接设备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经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不低于90%。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 3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油烟≤2mg/m3);燃气锅炉采用分级燃烧+烟气外循环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及自治区冬病夏治文件NOx排放浓度低于50mg/m3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搅拌机清洗废水、养护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昌吉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密闭、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混凝土、废钢材边角料、废焊条等、废矿物油以及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混凝土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外运处置;废钢材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焊条收集后无害化处置;废包装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

木垒县 (略) 马路砖厂建设项目

昌吉州木垒县白杨村

木垒县 (略)

乌鲁木齐 (略)

项目建设年生产300 万平方米马路砖及1 万米水泥排水管。其中马路砖生产线1条、水泥排水管生产线1条。项目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该用地为租赁白杨村用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725平方米,主要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办公室,宿舍及停车场及绿化面积等。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投料搅拌在密闭车间进行。投料、搅拌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按90%计)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同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堆场硬化且三面封闭,顶部加盖彩钢板,对物料进行编织覆盖,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加盖苫布,控制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制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生产过程中搅拌机清洗用水量很少,全部用泥浆泵抽取回用于生产,自然养护水全部自然蒸发及损耗,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关标准后用于绿化。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采取优先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合理布局设备安装位置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产生的布袋除尘器灰尘、废渣、沉淀池底泥、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全部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废包装袋及破损的模 (略) 。废机油、废润滑油收集于带标志的废油桶中暂于在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 (略) 年产500万米装饰线条生产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 (略) 产业园阜西苏通小微创业园4-22

新疆 (略)

新疆金咨源建设 (略)

本项目按照年产500万米装饰线条生产建设项目生产线。规模设计并建设生产厂区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项目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在投料口、打浆机顶部设置不小于机械投影面积的集气罩,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7%),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4-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20mg/m3;3.5kg/h);投料过程中未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4-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阜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搅拌工序、挤出机和空压机等,采取减震、密闭、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生产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石膏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棉纱手套、废机油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

2

新疆三和年产 150 万米光伏桩项目

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工业园东区(新兴产业园) (略) 管片 2 号

新疆 (略)

新疆绿 (略)

项目租赁力高德宇2号车间用于生产,新建一条年产 150 万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线(光伏桩),购置安装滚焊机、自动切断墩头一体机、离心机、张拉机、管模、裙板机、搅拌机、分料机、布料机、天然气锅炉等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一条年产 150 万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线(光伏桩),配置钢骨架滚焊机成型生产线及蒸养池。新建4t/h燃气锅炉一台。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依托力高德宇半封闭堆场用于存储砂、石料,各生产工序均采用机械上料,通过密闭式输送带输送,且堆场区设置洒喷淋洒水装置;水泥依托力高德宇水泥料仓贮存,各筒仓均配套高效脉冲除尘器,收集效率约 99.7%;搅拌楼采用全封闭,配套高效袋式除尘系统,其除尘效率约为 99.7%;焊接车间位于生产厂房内,在焊接设备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经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不低于90%。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 3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油烟≤2mg/m3);燃气锅炉采用分级燃烧+烟气外循环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及自治区冬病夏治文件NOx排放浓度低于50mg/m3限值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搅拌机清洗废水、养护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昌吉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密闭、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混凝土、废钢材边角料、废焊条等、废矿物油以及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混凝土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外运处置;废钢材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焊条收集后无害化处置;废包装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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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 (略) 马路砖厂建设项目

昌吉州木垒县白杨村

木垒县 (略)

乌鲁木齐 (略)

项目建设年生产300 万平方米马路砖及1 万米水泥排水管。其中马路砖生产线1条、水泥排水管生产线1条。项目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该用地为租赁白杨村用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725平方米,主要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办公室,宿舍及停车场及绿化面积等。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投料搅拌在密闭车间进行。投料、搅拌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按90%计)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同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堆场硬化且三面封闭,顶部加盖彩钢板,对物料进行编织覆盖,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加盖苫布,控制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制要求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生产过程中搅拌机清洗用水量很少,全部用泥浆泵抽取回用于生产,自然养护水全部自然蒸发及损耗,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关标准后用于绿化。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采取优先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合理布局设备安装位置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标准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产生的布袋除尘器灰尘、废渣、沉淀池底泥、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全部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废包装袋及破损的模 (略) 。废机油、废润滑油收集于带标志的废油桶中暂于在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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